日本特定技能所属机构的类别是什么?1~4的判定与可省略的提交材料

日本特定技能所属机构的类别是什么?1~4的判定与可省略的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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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安藤祐樹
认证移民法律专家(行政书士)
我是如月行政书士事务所的代表。
二十多岁时,我曾在多个国家生活,从事农业和旅游等工作,并与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建立了广泛的交流。
通过这些经历,我深刻理解了在异国生活的不易,因此回国后立志支持在日本生活的外国人,选择了成为行政书士这条道路。
目前,我专注于入国管理相关业务。
我是爱知县行政书士协会的注册成员(注册编号:22200630)。

在日本,特定技能的“类别1~4”是把雇用外国人的公司(所属机构)分为4类的区分,主要与获准的在留期间的上限相关。另一方面,申请时能否省略公司的材料(第2表),则由与类别不同的标准决定。标准是“同一年度内是否已经接收了特定技能外国人”和“是否为有一定实绩、可预期进行适当接收的机构”。

本文面向公司负责人和登录支援机构,整理两把“尺子”的区别、确认本公司类别的方法、按申请种类可省略的材料,以及省略时的注意事项。对于被公司告知“我们是类别4,所以在留期间是1年”的外国人来说,本文也能帮助了解其中的机制。

本文内容是2026年10月17日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入管厅)的提交材料一览表(第1表为令和8年10月9日修订)、特定技能外国人接收相关运用要领、入境・在留审查要领(入国・在留審査要領)第12编(通过信息公开请求公开的资料)确认的。在留期间如何决定的详细说明,请参阅特定技能1号的在留期间如何决定?按公司类别划分的上限,以及1个月之差带来的手续费变化。

Table of Contents

“类别”和“可省略材料的公司”是两把不同的尺子

先说结论:类别是决定在留期间上限时使用的区分,材料的省略则由运用要领和提交材料一览表中的“一定标准”决定。两者名称相似,条件也有重叠,但请作为不同的东西分别确认。

比较项目类别1~4可省略材料的“一定标准”
记载的资料入境・在留审查要领 第12编(入管内部的审查标准)特定技能外国人接收相关运用要领、提交材料一览表
与什么相关获准的在留期间的上限公司的材料(第2表)以及第1表部分材料的省略
条件的核心有无指导劝告・改善命令、是否誓约电子申请・申报、上市等类型、有无资不抵债、是法人还是个体经营者同一年度是否已接收,或“无指导劝告・改善命令+以在线申请・电子申报进行+上市等类型”
电子申请的处理誓约使用电子申请・电子申报(如将支援委托给登录支援机构,登录支援机构也要誓约)各项在留申请以在线申请、各种申报以电子申报实际进行

类别1和材料省略(第2表之1)的上市企业等类型几乎相同。但是,材料省略的条件是实际以在线申请・电子申报进行。运用要领说明,如果没有完成用户登录,就无法满足一定标准,有时不能获准省略。

另外,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在留资格的申请也有“类别1~4”。那是用来区分提交材料的区分,标准也与特定技能不同。请不要把其他在留资格的类别说明套用到特定技能上。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外国人接收相关运用要领(本体)》、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入境・在留审查要领 第12编(令和8年版,通过信息公开请求公开的资料))

类别1~4的判定标准

在审查要领中,类别按如下方式划分。从类别1开始依次对照,不符合就看下一个类别。

类别符合的机构(概要)
类别1过去3年间未被交付指导劝告书・未受到改善命令处分,并誓约使用电子申请・电子申报的机构,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①在日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②经营保险业的相互公司 ③创新创造企业 ④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等 ⑤上一年(前年分)源泉征收税额在10,000,000日元以上的团体・个人 ⑥作为特定技能所属机构有3年间持续接收的实绩,且过去3年间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法人
类别2不符合类别1・4中任何一个,过去3年间未被交付指导劝告书・未受到改善命令处分,且过去3年间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机构(此外还有1项未公开的要件)
类别3法人,且不符合类别1・2・4中任何一个的机构
类别4不符合类别1・2的个体经营者。或者,不符合类别1的法人中,过去3年间被交付指导劝告书・受到改善命令处分的机构等(此外还有未公开的要件)

在公开的审查要领中,类别2和类别4的部分要件被涂黑(不公开)。因此,仅凭公开的资料,有时无法确定本公司是类别2还是类别3。 拿不准时,请咨询登录支援机构或行政书士等专业人士。

审查要领还规定了2个用语的含义。

  • 过去3年间:从相当于申请日3年前的那一天起,到申请日为止的期间。
  • 3年间持续接收的实绩:在申请日,1名特定技能外国人与同一公司持续雇佣合同3年以上的情况。此外,多名不满3年的人的雇佣合同不间断地衔接、整体持续3年以上的情况也符合。

(出处:入境・在留审查要领 第12编(令和8年版,通过信息公开请求公开的资料))

确认本公司类别的步骤

按以下顺序确认本公司的情况,比较容易整理。这里确认的内容,也可以直接用于判断材料能否省略(下一个标题)。

  1. 过去3年间,是否被交付过指导劝告书或受到改善命令处分。 受到过的法人,可能属于类别4。
  2. 是否符合6种类型中的任意一种。 即上市企业・保险业的相互公司、创新创造企业、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等、源泉征收税额10,000,000日元以上、3年间持续接收的实绩(无资不抵债)。
  3. 是否使用电子申请・电子申报。 类别1的要件是誓约使用。材料的省略则需要实际以在线申请・电子申报进行。
  4. 都不符合时,根据过去3年间有无资不抵债,以及是法人还是个体经营者,看接近类别2~4中的哪一个。

“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等”的11项认定

关于“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等”这一类型,入管厅列举了以下11项认定・登录等。获得其中任意一项,就符合这一类型。证明时使用认定证书的复印件等。

主管部门认定・登录等
厚生劳动省青年招募认定(ユースエール認定)、くるみん・白金くるみん认定(育儿支援企业认定)、えるぼし・白金えるぼし认定(女性活跃企业认定)、安全卫生优良企业、职业介绍优良事业者、制造承包优良适正事业者(GJ认定)、优良派遣事业者
经济产业省健康经营优良法人、地域未来牵引企业
国土交通省机场管理规则上的第一类场内营业者・第二类场内营业者
消费者厅内部举报制度认证(自我适合宣言登录制度)登录事业者

源泉征收税额与3年接收实绩的确认方法

源泉征收税额10,000,000日元以上,用上一年(前年分)的“工资所得源泉征收票等法定调书合计表”中,工资所得源泉征收票合计表的源泉征收税额来确认。省略材料时,提交这份合计表的复印件。具体数字请向会计负责人或税理士确认。

以3年间持续接收的实绩省略材料时,要填写已接收(或曾接收)3年的特定技能外国人的“申请年月日和受理编号”或“申请年月日和在留卡号码”。保管好过去申请的存根,准备起来会更轻松。首次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的公司不能使用这一类型。

公司的材料(第2表)提交到什么程度的判定流程。按1. 是否为更新,2. 同一年度是否已接收,3. 是否同时符合无指导劝告・在线申请与电子申报・6种类型这3项的顺序确认的图
公司的材料(第2表)提交到什么程度的判定流程。按1. 是否为更新,2. 同一年度是否已接收,3. 是否同时符合无指导劝告・在线申请与电子申报・6种类型这3项的顺序确认的图
出处:编辑部制作(依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特定技能”》的提交材料一览表和特定技能外国人接收相关运用要领(本体)制作)

上图是判断能否省略材料的顺序。从上到下依次确认图中的1~3,在回答“是”的地方,就决定了要提交的材料。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等》、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所属机构相关必要材料(有一定实绩、可预期进行适当接收的机构)第2表之1》、入境・在留审查要领 第12编(令和8年版,通过信息公开请求公开的资料))

可省略的提交材料:因申请种类和公司情况而异

公司的材料(第2表)提交到什么程度,由申请的种类和公司的情况决定。在留期间更新许可(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的申请完全不需要第2表。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请(从海外招聘,以下称“认定”)和在留资格变更许可(在留資格変更許可)申请(从其他在留资格变为特定技能,或换工作,以下称“变更”)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申请种类与公司情况公司的材料(第2表)第1表的部分材料(报酬・工资规程・雇用经过・职业介绍)
认定・变更:同一年度已经接收了特定技能外国人无需提交可以省略
认定・变更:有一定实绩、可预期进行适当接收的机构(第2表之1)第2表之1(符合条件的证明+誓约书)可以省略
认定・变更:以上两者都不符合第2表之2(法人)或第2表之3(个体经营者)需要提交
更新不需要更新用的第1表中原本就没有列出

第1表中可省略的4种材料

在令和8年10月9日修订的第1表(认定用・变更用)中,以下4种材料写有“同一年度内已经接收的机构或有一定实绩、可预期进行适当接收的机构可省略”。

  • 特定技能外国人报酬相关说明书(参考样式第1-4号)
  • 工资规程的复印件(以工资规程决定报酬的情况)
  • 雇用经过相关说明书(参考样式第1-16号)
  • 职业介绍事业者页面的打印件(有中介介绍的情况)

申请书、雇佣合同书・雇佣条件书、健康检查的材料、支援计划书、各领域的材料(第3表)等,不在省略范围之内。雇佣合同书的写法在特定技能1号的雇佣合同书・雇佣条件书・工资支付|填写示例及津贴・扣除等注意事项中说明。

第2表之1需要提交的材料

作为有一定实绩的机构省略材料时,用证明符合类型的材料和“材料省略相关誓约书”(参考样式第1-29号)代替第2表之2・3提交。

类型提交的材料
上市企业・保险业的相互公司四季报的复印件,或证明上市的文件的复印件
创新创造企业证明属于对象企业的文件(补助金交付决定通知书的复印件等)
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等证明文件(认定证书的复印件等)
源泉征收税额10,000,000日元以上上一年(前年分)工资所得源泉征收票等法定调书合计表的复印件
3年间持续接收的实绩特定技能所属机构概要书(参考样式第1-11-1号。“2 决算状况”以外可省略),以及过去申请的申请年月日・受理编号等

如果没有可以提交的材料,就提交第2表之2或之3的材料。

不省略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第2表之2・3)

法人的第2表之2主要包括以下材料。如果可以省略,就不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 特定技能所属机构概要书(参考样式第1-11-1号)
  • 自行支援时的体制相关材料(已接收的中长期在留者名单、支援责任者・支援负责人的履历书等。与支援计划书的关系见特定技能1号支援计划书的写法|按全部委托・自行支援的填写示例逐栏解说)
  • 登记事项证明书、参与业务执行的董事的住民票副本
  • 董事相关誓约书(参考样式第1-23号。有不参与接收业务的董事的情况)
  • 劳动保险费等缴纳证明书、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回答票(或24个月份保险费收据的复印件)、纳税证明书(其3)、最近2个年度的法人住民税纳税证明书

个体经营者的第2表之3,也列有住民票副本以及劳动保险・健康保险・年金・税的材料等,思路相同的材料。特定技能2号的一览表中,关于同一年度接收而无需提交,以及第2表之1的条件,写法也相同。

另外,每年1次的定期申报,也可以按类似的标准省略附件材料。详情请参阅特定技能申报 年度指南|定期申报(4〜5月)与随时申报(14天以内)的全貌。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特定技能”》、“特定技能1号”相关提交材料一览表 第1表(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用)、同 第1表(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用)、同 第1表(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用)、所属机构相关必要材料 第2表之1、同 第2表之2(法人)、同 第2表之3(个体经营者))

省略材料时的注意事项

省略材料很方便,但如果不满足条件,反而可能使申请延迟。运用要领要求注意以下几点。

  • 尽早进行用户登录。 在线申请・电子申报需要事先进行用户登录。登录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运用要领要求,至少在在线申请或电子申报的提交期限3个月前申请用户登录。
  • 派遣雇用有时不能省略。 以派遣形式雇用时,如果公司的派遣认定期间的届满日,在本人目前在留期间的届满日(认定申请则为申请日)起7个月以内,则不能获准省略材料。
  • 即使省略,被要求时也要提交。 如果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根据需要提出要求,省略的材料也需要提交。

关于“同一年度”的计算方法(以哪项申请・申报接收即可),在入管厅的资料中没有找到详细说明。难以判断时,请向申请地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确认。

接收换工作过来的人时,也根据新公司的情况判断第2表。换工作手续的流程在特定技能换工作的手续|在留资格变更的流程与审查期间,申请期间能工作吗?中说明。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外国人接收相关运用要领(本体)》)

类别带来的变化:在留期间的上限

在审查要领中,按类别区分了特定技能1号获准的在留期间上限的思路。认定・变更时,法人的类别1~3最长为2年,类别4最长为1年。更新时,法人的类别1~3最长为3年,类别4最长为1年。个体经营者在类别1・2时比法人短,在类别4时与法人相同为1年(类别3是只适用于法人的区分)。

类别认定・变更(法人)认定・变更(个体经营者)更新(法人)更新(个体经营者)
类别12年1年3年2年
类别22年1年3年1年
类别32年个体经营者不属于类别3的对象3年个体经营者不属于类别3的对象
类别41年1年1年1年

实际获准的期间,还会因雇佣合同的期间,以及通算5年中剩余的期间而变化。详情请参阅特定技能1号的在留期间如何决定?按公司类别划分的上限,以及1个月之差带来的手续费变化。

(出处:入境・在留审查要领 第12编(令和8年版,通过信息公开请求公开的资料))

常见问题

Q. 首次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的公司,也能成为类别1吗? 如果符合上市企业、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等、源泉征收税额10,000,000日元以上等类型,没有指导劝告・改善命令,并誓约使用电子申请・电子申报,就有可能符合。3年间持续接收实绩的类型不能使用。(依据:审查要领 第12编)

Q. 源泉征收税额10,000,000日元在哪里确认? 用上一年(前年分)“工资所得源泉征收票等法定调书合计表”中,工资所得源泉征收票合计表的源泉征收税额确认。(依据:第2表之1、运用要领)

Q. 同一年度申请第2个人时,不需要公司的材料吗? 在认定・变更的申请中,同一年度已经接收了特定技能外国人的公司,无需提交第2表的材料。但是,如果入管提出要求,就要提交。(依据:提交材料一览表、运用要领)

Q. 更新时需要公司的材料吗? 在留期间更新时不需要第2表。要提交第1表(包括申请书)和第3表(领域的材料)。(依据:入管厅 特定技能页面)

Q. 入管会告知公司的类别吗? 在入管厅公开的资料中,没有找到关于向公司告知类别的机制的说明。请按照本文的步骤确认本公司的情况,拿不准时请咨询专业人士。

总结

  • 特定技能的“类别1~4”,主要是与在留期间上限相关的公司区分。材料的省略,由运用要领和提交材料一览表的“一定标准”决定。
  • 类别按有无指导劝告・改善命令、6种类型、电子申请的誓约、资不抵债、是法人还是个体经营者的顺序确认。部分要件未公开。
  • 认定・变更时,同一年度已接收的话无需提交第2表;有一定实绩的机构,提交第2表之1和誓约书即可。更新时不需要第2表。
  • 省略材料需要在线申请・电子申报的用户登录。还请注意派遣的例外,以及入管要求时要提交。对本公司的情况拿不准时,请咨询专业人士。

撰写本文时参考的一次信息

本文为日文原文的翻译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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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者

安藤祐樹のアバター 安藤祐樹 申請取次行政書士

きさらぎ行政書士事務所代表。20代の頃に海外で複数の国を転々としながら農業や観光業などに従事し、多くの外国人と交流する。その経験を通じて、帰国後は日本で生活する外国人の異国での挑戦をサポートしたいと思い、行政書士の道を選ぶ。現在は入管業務を専門分野として活動中。愛知県行政書士会所属(登録番号222006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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