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能否以特定技能(特定技能)“饮食料品制造业”雇用外国人,不是按公司,而是按外国人工作的事业所(工厂・店铺)来决定。条件是该事业所中销售额最大的活动,属于告示中所列10个产业中的某一个。便当・供餐・中央厨房与外食业领域的界限,取决于是否是独立于店铺或设施的事业所,以及做出来的东西是提供给“食用的顾客”(不仅是当场食用的人,也包括将按其订单制作的食品外带或通过配送收到后食用的人),还是批发给“销售的对象”。
最终会在食品产业特定技能协议会(食品産業特定技能協議会)的加入审查中确认,如果被判断为不属于对象,就不能雇用。本文整理接收外国人的公司和登录支援机构(登録支援機関)在申请之前确认事业所的步骤。本领域的全貌,在下面的文章中说明。
→ 日本特定技能“饮食料品制造业”接收指南|对象事业所・考试・协议会・申请流程
本文内容是2026年10月17日根据运用要领(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为令和8年8月28日部分修改,外食业领域为令和7年5月30日部分修改)以及农林水产省的FAQ・协议会的说明确认的。
判定的步骤:事业所→主要活动→告示的产业 3个阶段
告示要求外国人工作的事业所“主要”从事日本标准产业分类(日本標準産業分類)中规定的产业。即使是同一家公司,结果也会因工厂・店铺而不同。下图是确认的顺序。

出处:编辑部制作(依据运用要领 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 p.14~18、农林水产省FAQ Q1・Q5 制作)
1. 事业所的计算方法
运用要领按照日本标准产业分类的定义,把同时具备以下2点的场所视为1个事业所。
- 1个经营主体(公司或个体经营者(個人事業主))占据一个区域开展事业
- 该区域有人员和设备,持续开展事业
即使在同一个场地内,如果公司不同,也是不同的区域。被道路等隔开的相邻2处场所,原则上各自作为不同的区域。难以区分区域时,可能会把能用销售台账或工资台账等账簿区分的范围视为一个区域。
2. 主要活动的决定方法
1个事业所从事多项活动时,按主要活动决定产业。主要活动是在所制造产品的最近销售额中占比最大的活动。
在既做来料加工(接受委托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加工)又制造自家产品等、仅用销售额决定不合适的情况下,改用产值・销售金额・该活动的员工人数等。
3. 是否属于“制造业”
农林水产省的FAQ把制造业说明为“制造・加工产品并进行批发的事业所”。这里所说的批发,包括以下情况。
- 卖给批发商・零售商・产业用的业者
- 销售业务用的商品
- 交付给同一公司的其他事业所
只做包装・清洗・分选等轻度加工的事业所,不属于制造业。没有店铺、通过邮购・网购卖给个人的属于制造业,但在店里当场销售的“制造零售”被分类为零售业。零售业中属于对象的,只有下一个标题的表中所列的业种。
批发自己制造的产品属于制造业,可能成为对象。被列为对象外的“饮食料品批发业”,是指销售采购来的饮食料品的事业所。农林水产省的FAQ把采购蔬菜后只做把卷心菜切成两半之类的轻微加工再销售的事业所,作为批发业、不属于对象的例子。即使是批发公司,如果在独立的专用工厂(加工配送中心)进行制造・加工,该工厂也属于对象。反过来,采购商品的批发或一般零售的销售额最大的事业所,即使内部有制造,也可能不属于对象。
(出处:运用要领(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农林水产省FAQ、农林水产省 制度说明资料)
属于对象的产业与不属于对象的产业
告示中的10个产业如下。其中有6个是零售业,但都以“自己制造”为前提。
| 分类编号 | 产业 | 零售也属于对象的理由・条件 |
|---|---|---|
| 中分类09 | 食料品制造业 | 制造并批发的事业所 |
| 小分类101 | 清凉饮料制造业 | 同上 |
| 小分类103 | 茶・咖啡制造业(清凉饮料除外) | 同上 |
| 小分类104 | 制冰业 | 同上 |
| 小分类583 | 肉类零售业 | 限于进行食料品制造的。由令和8年4月15日的告示修改追加 |
| 细分类5621 | 综合超市 | 限于进行食料品制造的。只有制造部门的后场属于对象 |
| 细分类5811 | 食品超市 | 同上 |
| 细分类5861 | 点心零售业(制造零售) | 把自己制作的产品在该店销售,制造与零售一体的形式 |
| 细分类5863 | 面包零售业(制造零售) | 同上 |
| 细分类5896 | 豆腐・鱼糕等加工食品零售业 | 限于进行豆腐・鱼糕等制造的 |
运用要领说明,肉类零售业以及点心・面包・豆腐鱼糕等的制造零售,是把自己制作的产品在该店卖给消费者、制造与零售一体的形式,所以属于对象。另一方面,除此以外的零售店即使在店内的一个区域进行制造・加工,由于主要活动不是制造,也不属于对象。
不属于对象的有:酒类・盐・医药品・香料的制造,饮食料品的批发,百货商店等各种商品零售(综合超市除外),一般的饮食料品零售,宠物食品等饲料的制造。
另外,农林水产省的FAQ(令和8年3月更新)的一览中,还没有列入肉类零售业。本文以修改后的运用要领和制度说明资料(令和8年5月更新)为准。
(出处:运用要领(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告示(令和8年4月15日部分修改)、农林水产省 制度说明资料)
各业态的判定:超市・精肉和鲜鱼・蔬菜・鸡蛋・承包等
根据FAQ和运用要领,整理了容易混淆的业态的判定。“有条件”的大多还要求该制造・加工的销售额在事业所的销售额中占比最大。
| 业态 | 判定 | 理由・条件 |
|---|---|---|
| 超市的后场 | 有条件 | 只限超市自己制造的部门(蔬果加工・鲜鱼加工・精肉加工・面包房・熟食)。不能从事收银・接待顾客,也不能陈列・补货非本店制作的商品。只做轻微加工的不属于对象 |
| 超市的租户店铺,便利店・百货商店・药妆店的后场 | 不属于对象 | 以租户・专柜合同在一个区域制作并销售的,属于料理品零售业(5895) |
| 加工配送中心 | 属于对象 | 供应给零售・批发的精肉加工・水产品加工・熟食制造等 |
| 精肉加工・禽类屠宰加工・内脏肉 | 有条件 | 为供应给零售・批发而进行的加工。屠宰场不属于对象(附设屠宰场中把动物处理为食用的作业,如果作为原料采购是附带性的,则可以) |
| 生鱼片・鱼块 | 有条件 | 供应给零售・批发的属于对象。直接卖给消费者的鲜鱼零售(5841)不属于对象 |
| 鱼的放血・活杀・去除内脏 | 有条件 | 销售生鲜品的事业所只是为了保持鲜度而进行的,不属于对象。以制造・加工为目的的属于对象(只做简单加工的工作不可以) |
| 牡蛎去壳 | 有条件 | 如果是加工用的处理,有可能属于对象 |
| 鸡蛋的GP中心 | 有条件 | 清洗(・消毒)后进行分选・装盒,并供应给零售・批发的属于对象。只做分选・包装的包装中心不属于对象 |
| 切配蔬菜 | 有条件 | 可以直接用于烹调的切配、洋葱去皮等属于对象。把卷心菜切成两半等轻微加工属于蔬菜批发业(5213),不属于对象。在与种植相同的事业所只做轻微加工的属于农业(不属于对象) |
| 健康食品 | 有条件 | 按食品处理的属于对象。医药品・医药部外品・食品添加剂不属于对象 |
| 制造承包 | 有条件 | 承包对象的事业所主要从事制造,有业务承包合同,并由承包方的负责人下达指示・命令。只做装箱・装卸等附带业务、派遣、伪装承包不属于对象 |
| 附设于食品工厂的直销店 | 不可从事销售 | 不能让在工厂工作的外国人从事直销店的销售 |
超市和直销店的销售工作
运用要领写明,在超市,即使作为相关业务也不能从事销售工作。附设于食品工厂的直销店的销售也不可以。协议会的常见问题说明,只有在点心・面包・豆腐鱼糕等的制造零售中,1个事业所里制造与销售一体的情况下,才可以作为相关业务附带性地从事销售。
关于肉类零售业(令和8年追加)的店铺中销售工作的处理,在撰写本文时,在农林水产省的FAQ中没有找到具体的说明。在精肉店接收外国人时,请在申请加入之前向农林水产省确认。
制造承包中,如果是发包方直接向外国人发出指示的“伪装承包”,则相当于派遣(派遣),不被认可。即使合同名称是承包,如果实际情况不同,也不属于对象。
(出处:农林水产省FAQ、运用要领(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协议会的常见问题、加入申请指南手册)
与外食业的界限:中央厨房・便当・供餐属于哪一边
界限的判断思路有2个:做出来的东西提供给谁,以及是否是独立于店铺或设施的事业所。外食业领域的运用要领,把外食业的“顾客”定义为自己食用饮食料品的特定的人(包括像集体供餐那样由他人代为订购・领取的情况)。提供给为了卖给不特定消费者而采购的对象,属于B to B的批发,不属于外食业。
但是,供餐和中央厨房即使会送到食用的人手中,如果是独立于店铺或设施的烹调・制造事业所,也属于饮食料品制造业的对象(见下表)。
另一个不同点是销售额的处理。饮食料品制造业的条件是,事业所中销售额最大的活动属于告示中的10个产业。外食业不要求饮食服务部门的销售额在整个事业所中占主要部分,也可以在酒店内的餐饮部门或医院・福利设施内的供餐部门工作。
| 项目 | 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 | 外食业领域 |
|---|---|---|
| 提供给谁 | 批发给批发・零售・业务用的对象(包括独立于店铺・设施的中央厨房・供餐中心) | 提供给食用的特定顾客(当场・外带・配送・附设于设施的供餐) |
| 销售额 | 事业所中销售额最大的活动属于告示的10个产业 | 饮食服务的销售额不是主要的也可以 |
| 中央厨房 | 独立于店铺的事业所属于对象 | 与店铺在同一场地的按外食业处理 |
| 店内的厨房 | 不属于对象(不视为中央厨房) | 外食业 |
| 便当・熟食 | 制作后批发给零售・批发的事业所 | 接受订单后当场制作的外带便当、订餐・外卖 |
| 供餐 | 采用中心方式、只做烹调的独立设施 | 学校自校方式的烹调室,附设于医院・福利设施的厨房 |
| 协议会的加入单位 | 按事业所(超市可以由总公司加入) | 可以由总公司(总店)加入 |
中央厨房
代替外食业店铺中的烹调、制作菜品或材料的独立事业所,属于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的对象。但是,如果与店铺在同一场地,会被视为与店铺相同的事业所即外食业,不属于对象。反过来,FAQ说明,外食业领域的特定技能外国人不能在外食业的中央厨房工作。
便当・供餐
制作便当或熟食并批发给零售・批发的事业所属于对象。接受订单后当场制作的外带便当、订餐・外卖,以及向特定的多人提供餐食的供餐设施,属于外食业。只是采购便当来销售的属于零售业,两个领域都不属于。
在同一公司雇用两个领域的外国人时
协议会需要按领域分别申请加入。外国人方面,通过外食业考试的人和通过饮食料品制造业考试的人,领域也不同。要在工厂雇用在外食业工作的人,需要办理变更领域的手续。
→ 在日本以特定技能换到其他领域工作|考试合格・业务区分・在留资格变更的流程
→ 特定技能换工作指南|用一览表说明本人・新公司・原公司的手续与顺序
外食业领域1号的接收停止
在外食业领域,由于预计将超过接收上限(5万人),2026年4月13日采取了暂时停止交付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的措施。根据农林水产省的说明,4月13日以后受理的外食业特定技能1号(特定技能1号)认定证明书申请不予交付,变更为1号的在留资格(在留資格)原则上不予许可。正在以外食业1号在留的人换工作等,按通常方式审查。外食业的1号评价考试暂时不实施,恢复时间未定(截至2026年10月17日)。
事业所属于哪个领域,由该事业所的实际情况决定,并由协议会审查。外食业店铺的厨房,以及与店铺在同一场地的中央厨房,不属于饮食料品制造业的对象。
(出处:运用要领(外食业领域)、运用要领(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农林水产省FAQ、协议会的常见问题、关于外食业领域接收上限的运用、同问答)
协议会审查中会看的内容:被判断为不属于对象就不能雇用
接收外国人的公司,要在向入管申请之前加入食品产业特定技能协议会。运用要领指出,如果被协议会判断为不属于对象,就不能雇用外国人,因此拿不准时应在申请加入之前咨询。从提交材料到收到加入证,大约需要2~3个月。
为确认事业所而提交的材料
| 材料 | 提交的情况 |
|---|---|
| 登记事项证明书、章程复印件、能看出销售额的决算材料、保健所长的营业许可复印件等 | 协议会要求时(运用要领) |
| 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 超市以外。外国人工作的事业所的营业许可证 |
| 不让外国人从事销售业务的誓约书 | 综合超市・食品超市 |
| 业务承包合同・订货规格书・承包工序组织图 | 制造承包的业者 |
此外,所有人都要提交誓约书(领域参考格式第13-1号)等(详见母文章)。开业前・运营前的事业所,因为无法确认事业实态,不能加入。
加入的单位
| 情况 | 协议会的手续 |
|---|---|
| 在1个工厂首次接收 | 以该工厂的名称・代表人・所在地申请加入 |
| 在同一公司的其他工厂也接收 | 为该工厂新申请加入(按事业所) |
| 在超市的多个店铺接收 | 可以由总公司(总店)加入(前提是由总公司负责雇用管理・支援) |
| 已以加工配送中心加入,在超市店铺的后场也接收 | 把超市的誓约书和加入证明书,以邮件标题“スーパーマーケット追加”(追加超市)发送 |
| 在外食业也接收 | 作为外食业领域新申请加入 |
从第2人开始接收时,不需要再次加入。
(出处:运用要领(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协议会的常见问题、加入申请指南手册、农林水产省“关于食品产业特定技能协议会”)
拿不准时的确认方法:申请前的咨询窗口与检查清单
申请之前,先确认以下几点。
- 外国人工作的场所是否是独立的事业所(是否与外食业的店铺在同一场地)
- 该事业所中销售额最大的是什么,能否用决算材料等说明
- 做出来的东西提供给谁(批发・零售・业务用的对象,还是食用的顾客)
- 营业许可证上的名称・所在地是否与申请的事业所相同
- 外国人的工作是否以制造・加工为中心(是否变成只做销售・补货・包装)
- 如果是承包,向外国人发出指示的是否是本公司的负责人
公共咨询窗口
- 事业所是否属于对象(申请加入协议会之前):农林水产省 新事业・食品产业部 新事业・国际组 03-6744-2397
- 业务是否属于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农林水产省 食品制造课 03-6744-1869
- 水产加工业:水产厅 加工流通课 加工振兴班 03-6744-2349
- 是否属于外食业领域:农林水产省 外食・食文化课 03-6744-2053
- 制度整体的免费咨询:特定技能外国人材制度咨询窗口(农林水产省的补助事业)03-6630-8179(10点~17点30分,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初除外)
实际的判定会因事业所的实际情况而不同。难以判断时,请咨询专业人士。
(出处:运用要领(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运用要领(外食业领域)、农林水产省 领域页面)
常见问题
Q 本业是批发,但有进行制造的工厂。 A 按工厂判定。如果该工厂中销售额最大的活动是制造,就可能属于对象(运用要领)。
Q 可以在超市里的租户熟食店雇用外国人吗? A 不属于对象。以租户・专柜合同制作并销售的,属于料理品零售业(FAQ Q3・Q14)。
Q 外食连锁店的中央厨房与店铺在同一场地。 A 会被视为与店铺相同的事业所即外食业,不属于饮食料品制造业的对象(FAQ Q5)。
Q 可以在精肉店雇用外国人吗? A 进行食料品制造的肉类零售业,由令和8年4月15日的告示修改加入了对象(运用要领)。关于销售工作的处理,请在申请前向农林水产省确认。
Q 可以让外国人在工厂的直销店看店吗? A 不可以(协议会的常见问题【19】)。
总结
- 判定不是按公司,而是按外国人工作的事业所进行。
- 看该事业所中销售额最大的活动,是否属于告示中的10个产业。
- 提供给食用顾客的店(店内的厨房・外带・订餐・附设于设施的厨房)属于外食业。批发给销售对象的事业所,以及独立于店铺或设施的中央厨房・供餐中心,可能属于饮食料品制造业的对象。与店铺在同一场地的中央厨房属于外食业。
- 最后会在协议会的审查中确认。拿不准时,在申请加入之前向农林水产省咨询。
→ 日本特定技能“饮食料品制造业”接收指南|对象事业所・考试・协议会・申请流程
撰写本文时参考的一次信息
- 关于特定领域的特定技能外国人接收的运用要领-关于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的标准-(法务省・农林水产省,令和8年8月28日部分修改)
- 关于特定领域的特定技能外国人接收的运用要领-关于外食业领域的标准-(法务省・农林水产省,令和7年5月30日部分修改)
- 鉴于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特有情况而规定的标准(平成31年农林水产省告示第526号,最终修改 令和8年4月15日)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
- 农林水产省“关于扩大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外国人材的接收”
- 农林水产省“特定技能 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FAQ”(令和8年3月更新)
- 农林水产省“关于饮食料品制造业中外国人的接收”(制度说明资料,令和8年5月更新)
- 农林水产省“关于食品产业特定技能协议会(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外食业领域)”
- 农林水产省“关于食品产业特定技能协议会的常见问题”(令和6年10月7日更新)
- 农林水产省“加入申请指南手册 饮食料品制造业领域篇”(令和8年8月31日修订)
- 农林水产省“关于外食业领域外国人材的接收”
- 农林水产省“关于特定技能‘外食业领域’接收上限的运用”(令和8年3月27日)
- 农林水产省“关于特定技能‘外食业领域’接收上限的运用 问答”
本文为日文原文的翻译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