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NIPPON VISA & LIFE编辑部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等公共机构的信息编写。规则和费用可能因您所住的市区町村而不同。
在日本丢失物品或把东西忘在电车上时,要同时向丢失地点的设施(车站・商店等)和警察咨询。向警察提交“遗失申报”(遗失届,いしつとどけ。申报自己丢失了物品的文件)。送到警察那里的失物会保管3个月,所以发现后请马上行动。
先说结论:发现丢失物品・忘拿东西时的流程
- 丢失了钱包里的银行卡(现金卡)・信用卡,或智能手机(手机)时,马上联系发卡机构・手机公司,请对方停用
- 认为是在车站・电车・商店・酒店等有人管理的地方丢失时,向该设施(车站工作人员・铁路公司的窗口・店员等)咨询
- 包括在路上等不知道在哪里丢失的情况,都要到附近的交番(こうばん。街上的小型警察窗口)或警察署提交遗失申报
- 在都道府县警察网站的“失物查询”(落とし物検索)中,查一下是否已有人送来
- 找到后,先确认领取时需要的东西,再到联系您的地方去领取
(出处:警察厅《在路上等(设施以外)丢失了物品?》、警察厅《什么是遗失申报・遗失申报的要点》)
按丢失地点分的咨询处
| 丢失地点 | 首先咨询的地方 | 同时要做的事 |
|---|---|---|
| 车站・电车里 | 该铁路公司(车站工作人员、失物咨询窗口・聊天) | 向警察提交遗失申报 |
| 公交车・出租车里 | 该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 | 向警察提交遗失申报 |
| 商店・百货商店・酒店・医院等 | 该设施的人(店员・工作人员) | 向警察提交遗失申报 |
| 路上・公园等,不知道在哪里丢失 | 交番・警察署 | 用失物查询查找 |
警察厅提示,认为是在车站或百货商店等设施丢失时,也要请该设施的管理者确认是否有人送来失物。捡到的人有时不交给设施而是交给警察,所以同时向设施和警察咨询比较放心。
(出处:警察厅《在路上等(设施以外)丢失了物品?》、警视厅《失物会去哪里?》、警视厅《关于失物》)
例:在JR东日本的车站・电车里忘拿东西时
JR东日本对于在车站或电车里忘拿・丢失的物品,介绍如下(2026年10月21日确认)。
- 咨询方法有“失物咨询聊天(find chat)”(お忘れ物お問合せチャット)、JR东日本的车站、“JR东日本咨询中心(失物)”的电话等
- 咨询时会被问到忘拿的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物品的名称和特征(颜色・形状・里面装的东西等)
- 送来的失物登记到系统中可能需要一些时间。即使没找到,也请过一段时间再咨询一次
- 捡到的人有时会交给警察或直通运行的其他铁路公司,所以也可以向那些地方咨询
- 无人领取的失物在保管一定期间后,会被送到警察署等。保管期间因车站而异
其他铁路公司・公交公司的咨询方法和受理时间也不同。请在该公司的网站上搜索“忘れ物”(失物)。
(出处:例如JR东日本《在车站(或列车)里忘了东西。应该向哪里咨询?》、JR东日本《在车站・列车内的失物(遗失物)会保管几天?》)
向警察提交遗失申报
遗失申报是为了在失物被送到警察那里时,能够联系到失主而提交的申报。
- 在哪里提交:最近的交番・警察署。警视厅介绍,遗失申报在哪里提交都有效
- 要说明的内容:尽量清楚地说明丢失(忘拿)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如果物品上写有姓名(片假名或汉字)或卡号等,也要告知。还要说明颜色和形状等特征(内侧的划痕、贴有照片、挂有装饰等)
- 联系方式:写上找到时能接到联系的电话号码等。有回国计划时,写上回国后也能联系上的电话号码或电子邮箱。如果在日本有人可以代为领取或与警察联系,也写上那个人的联系方式
即使提交了遗失申报,警察也不会去寻找失物。这是将送来的失物与遗失申报的内容进行对照,如有相符的就联系您的机制。另外,遗失申报并不是证明“丢失了物品”的文件。
在自己家或公司里丢失的物品、在日本以外(海外)丢失的物品,不属于遗失申报的对象。
(出处:警察厅《什么是遗失申报・遗失申报的要点》、警察厅《在路上等(设施以外)丢失了物品?》、警视厅《关于失物》)
用网上的“失物查询”查找
都道府县的警察会在网站上公布送到警察那里的失物信息。可以根据被捡到的日期时间・地点・物品种类等,查找是否已送到警察那里、保管在哪个警察署。
例如东京都的警视厅,会把失主不明的失物信息,从送到警察那里之日起3个月内,在“失物查询”中公布。找到像是自己的东西时,告知显示的“咨询编号”(問合せ番号),向咨询处的警察署等咨询。
- 从送到警察那里到可以查询,需要一些时间。着急时,向认为丢失地点的警察署或最近的警察署咨询
- 写有姓名的物品或手机等,已知失主的物品不会公布
- 失物按都道府县分别处理。在其他县找到的物品,向找到该物品的县的警察署咨询
查找方法:请搜索“(都道府县名) 警察 落とし物検索”。
(出处:警察厅《什么是遗失申报・遗失申报的要点》、例如警视厅《失物查询》、警视厅《关于失物》)
保管期限和领取方法
| 事项 | 期限・规定 |
|---|---|
| 警察的保管 | 从送到警察那里之日起3个月 |
| 雨伞・衣物・鞋类・自行车等 | 从公告(通知有失物送来)之日起2周内失主不明时,可能会被出售或处理 |
| 过了3个月失主仍不明时 | 捡到的人有可能领取。但是,手机・驾驶执照・卡类等含有个人信息的物品,不会归捡到的人所有 |
失物送到警察那里后,接收的警察署会联系您。联系原则上以书面形式进行。日本的银行等发行的现金卡・信用卡,以及日本手机公司的手机,原则上由发卡机构或手机公司联系您。
领取时,请先联系告知的警察署,再在受理时间内前往。例如警视厅提示,要带上前来领取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是通过邮寄的信件联系的,还要带上那封信件。要带的东西,请向联系您的警察署确认。
- 难以前往警察署时,在能够确实确认本人身份的情况下,可以请对方寄送。运费全部由自己支付
- 请别人代为领取时,要让那个人带上委托书(委任状,いにんじょう。写明所委托事项的文件)和确认身份的文件
(出处:警察厅《在路上等(设施以外)丢失了物品?》、警察厅《在商店等设施捡到失物时》、警视厅《关于遗失物》、例如警视厅《丢失物品的人》)
给捡到的人的谢礼(报劳金)
失物返还时,如果捡到并送交的人提出要求,就需要支付报劳金(報労金,ほうろうきん。表示感谢的钱)。金额在失物价值的5%到20%之间。在车站・百货商店等设施内被捡到时,要与设施分摊,所以捡到的人和设施各为2.5%到10%。金额和支付方法与捡到的人商量决定。
可以请求报劳金的期限是失物返还后的1个月内。
(出处:警察厅《在路上等(设施以外)丢失了物品?》、e-Gov法令检索《遗失物法》第28条・第29条)
遗失在留卡时
在留卡丢失或被盗时,首先向警察申报。然后,从知道丢失之日起14日以内,在所住地区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入管)申请在留卡的补发(再交付,重新发给)。如果是在日本以外期间发现的,则为此后首次入境日本之日起14日以内。
- 申请时提交的“关于遗失・被盗的陈述书”(紛失・盗難に係る陳述書)中,需要填写向警察申报时的申报受理编号。不属于向警察申报的对象时,在陈述书中写明这一情况
- 因遗失・被盗等申请补发,不需要手续费
申请所需的文件,请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网页上确认。在留卡手续的整体情况,整理在什么是日本的在留卡?新式在留卡・特定在留卡的看法,以及更新・住址变更・遗失的手续中。
遇到困难时・常见问题
完全不知道在哪里丢失的怎么办?
到最近的交番或警察署提交遗失申报,并在都道府县警察的“失物查询”中查找。如果乘坐过电车或公交车,也要向该公司咨询。
被告知没有送来的话,就只能放弃了吗?
送来的失物登记可能需要一些时间。请过一段时间再咨询一次,或查看失物查询。警察的保管期限是从送来之日起3个月。
雨伞或外套等便宜的东西,也能提交遗失申报吗?
可以。但是,雨伞・衣物・鞋类・自行车等,从公告之日起2周内失主不明时,可能会被出售或处理。请尽早咨询。
在东京丢失的,但住在别的县。应该向哪里申报?
警视厅介绍,遗失申报在哪里提交都有效。可以在最近的交番或警察署提交。着急时,向认为丢失地点的警察署咨询。
在海外旅行时丢失的物品,可以向日本的警察申报吗?
日本的警察无法受理。因为遗失物法是适用于在日本国内丢失的物品的法律。警视厅提示,请通过大使馆・领事馆等,向丢失所在国处理失物的机构(警察署等)咨询。
(出处:警视厅《关于失物》、警察厅《在商店等设施捡到失物时》)
捡到失物时
捡到失物时,要马上还给失主或送交警察。向警察送交,在哪个警察署・交番都可以。
- 在车站・百货商店・酒店・医院等设施内,或在电车・公交车・出租车里捡到时,要马上交给车站工作人员・店员等设施的人。如果在捡到后24小时以内不交出,就会失去作为拾得人的权利(领取谢礼的权利等)
- 在路上等捡到时,如果不在捡到之日起7日以内送交警察,就会失去作为拾得人的权利
- 送交后会拿到“拾得物件保管凭证”(拾得物件預り書,しゅうとくぶっけんあずかりしょ。写明已送交的纸)。以后领取失物时需要,请不要弄丢
(出处:警察厅《在路上等(设施以外)捡到失物时》、警察厅《在商店等设施捡到失物时》)
为防止丢失可以做的事
警视厅建议做以下这些事。
- 在包里放入写有联系方式的纸条或名片
- 手表或相机等贵重物品,记下厂家名称和产品编号
- 丢失卡时,不仅要向警察申报,还要马上向卡公司或银行申报
(出处:警视厅《失物会去哪里?》)
交通规则的整体情况,整理在日本交通的基本知识|走路时・电车・公交车・自行车・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中。
撰写本文时参考的一手信息
- 警察厅《什么是遗失申报・遗失申报的要点》
- 警察厅《在路上等(设施以外)丢失了物品?》
- 警察厅《在商店等设施(车站、酒店、娱乐设施、学校等)捡到失物时》
- 警察厅《在路上等(设施以外)捡到失物时》
- 警视厅《关于遗失物》
- 警视厅《失物会去哪里?》
- 警视厅《丢失物品的人》
- 警视厅《失物查询》
- 警视厅《关于失物》(常见问题)
- e-Gov法令检索《遗失物法》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因遗失等申请补发在留卡》
- JR东日本《在车站(或列车)里忘了东西。应该向哪里咨询?》
- JR东日本《在车站・列车内的失物(遗失物)会保管几天?》
本文为日文原文的翻译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