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技能“介护”的申请材料,由入管厅“提交材料一览表”中第1表(本人)・第2表(公司)・第3表(介护领域)的组合决定。一览表于2026年10月1日修订。在介护领域,需要先取得协议会的证明书,然后再向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地方入管)提出申请。手续费方面,认定不收费,变更・更新根据获准的在留期间为10,000日元〜75,000日元(窗口申请时)。
接收的条件和整体流程,在母文章中说明。
→ 【2026年版】特定技能“介护领域”接收外国人的条件与流程|考试・协议会・上门介护
本文内容是2026年10月10日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入管厅)和厚生劳动省(厚劳省)的资料确认的。
首先确认:您的申请属于哪一种(认定・变更・更新)
申请的种类,取决于外国人现在身在何处、持有什么在留资格。请首先确认自己的申请属于哪一种。
- 认定(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从海外招聘人员来日本时
- 变更(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录用在日本的留学生・技能实习生等时。录用在其他公司工作的特定技能人员时,也是变更申请
- 更新(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所雇佣的特定技能人员在同一公司继续工作时
| 项目 | 认定 | 变更 | 更新 |
|---|---|---|---|
| 使用的一览表 | 第1表+第2表+第3表 | 第1表+第2表+第3表 | 第1表+第3表(不需要第2表) |
| 入管的提交对象 | 管辖预定居住地,或接收机构所在地等的官署 | 管辖住所地的官署 | 管辖住所地的官署 |
| 手续费 | 不收费 | 根据在留期间为10,000日元〜75,000日元(窗口) | 根据在留期间为10,000日元〜75,000日元(窗口) |
| 标准处理期间 | 1个月〜3个月 | 1个月〜2个月 | 2周〜1个月 |
| 在线申请 | 可以 | 可以 | 可以 |
录用其他公司特定技能人员时的流程,在以下文章中说明。
→ 特定技能换工作的手续|在留资格变更的流程与审查期间,申请期间能工作吗?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特定技能”》、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材料的全貌:一览表的第1表・第2表・第3表
提交材料一览表由3种表构成。认定・变更使用3种表,更新使用第1表和第3表。
| 表 | 是什么材料 | 介护领域使用的表 |
|---|---|---|
| 第1表 | 申请人(外国人本人)和雇佣合同的材料 | 各申请种类的第1表(含封面) |
| 第2表之1〜3 | 所属机构(接收机构)的材料 | 第2表之1(有一定实绩的机构)、之2(法人)、之3(个体经营者)中的任意1种 |
| 第3表 | 各领域的材料 | 认定・变更使用“第3表之1 介护领域”,更新使用所有领域共通的第3表之1(农业・渔业除外)中的介护栏 |
不需要提交第2表的情形
认定・变更时,在同一年度内已经接收了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机构,不需要提交第2表的材料。更新本来就不需要第2表。
第2表之1是有一定实绩、预计能够适当接收的机构所用的表。使用这张表,公司方面的材料会减少。对象是过去3年内未被交付指导劝告书、未受到改善命令处分,并通过电子申报办理各种申报、在线办理在留申请的机构。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属于上市企业、源泉征收税额为10,000,000日元以上的团体・个人、连续3年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且没有资不抵债的法人等情形之一。如果没有可以按第2表之1提交的材料,则使用第2表之2或之3。
一览表与样式的获取途径
一览表(含封面)要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所有领域共通的样式在入管厅的“特定技能相关申请・申报样式一览”中。介护领域的分野参考样式(第1-1号・第1-2号)在入管厅的“特定技能运用要领”页面,以及厚劳省的“关于介护领域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接收”页面上。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特定技能”》、第2表之1(有一定实绩、预计能够适当接收的机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相关申请・申报样式一览》、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运用要领》)
仅介护领域需要提交的材料(第3表)
介护领域的第3表,认定・变更为4种,更新为2种。协议会成员证明书在3种申请中都需要。
| 材料 | 样式・发放机构 | 认定・变更 | 更新 |
|---|---|---|---|
| 技能和日语的证明(见下表) | - | 提交符合的材料 | 一览表中无此项目 |
| 关于接收介护领域特定技能外国人的誓约书 | 分野参考样式第1-1号 | 需要 | 一览表中无此项目 |
| 从事介护领域业务的事业所概要书 | 分野参考样式第1-2号 | 需要 | 需要 |
| 协议会成员证明书 | 协议会 | 需要 | 需要 |
协议会的证明书,需要背面记载了就业场所的事业所名称和种别代码等的证明书。事业所概要书要针对外国人实际工作的事业所填写。
技能和日语的证明(认定・变更)
技能和日语的证明,要提交的材料因本人的经历而不同。请从以下4种中提交符合的材料。
| 本人的经历 | 提交的材料 |
|---|---|
| 从介护福祉士培养设施毕业 | 介护福祉士培养设施毕业证明书的复印件 |
| 作为EPA介护福祉士候选人在留期满4年 | 最近一次介护福祉士国家考试结果通知书的复印件 |
| 良好完成介护职种技能实习2号(2年10个月以上) | 介护技能实习评价考试(专门级)实技考试合格证明书的复印件,或关于技能实习生的评价调查书(参考样式第1-2号) |
| 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 | 介护技能评价考试和介护日语评价考试合格证明书的复印件,以及日本语能力测试(N4以上)的合格证明书或国际交流基金日语基础测试判定结果通知书的复印件 |
EPA介护福祉士候选人的条件是:在国家考试中得分达到合格基准分的5成以上,且所有考试科目组都有得分。
一览表中写明,如果无法取得技能实习的评价调查书,应在申请前咨询地方入管。良好完成介护以外职种技能实习2号的人,可以省略日本语能力测试・日语基础测试的材料。但需要提交证明良好完成技能实习2号的材料。
在过去的在留申请中已经提交过、内容没有变化且在有效期内的材料,可以省略。
关于考试名称
一览表中写的考试名称是“介护技能评价考试”“介护日语评价考试”。在厚劳省的页面上,从2026年4月实施的考试起,名称改为“介护特定技能评价考试(技能)”“介护特定技能评价考试(日语)”。考试内容和免考的详细条件,请参阅母文章和以下文章。
(出处:第3表之1 介护领域(认定用)、第3表之1 介护领域(变更用)、第3表之1(更新用,农业・渔业除外)、分野参考样式第1-2号 事业所概要书、厚生劳动省《关于介护领域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接收》)
所有领域共通的材料(第1表・第2表)
所有领域共通的材料,按“由谁准备”来区分会更容易准备。这里只列出材料的名称和取得地点。
公司制作的材料(第1表)
| 材料 | 样式 | 认定 | 变更 | 更新 |
|---|---|---|---|---|
| 特定技能雇佣合同书的复印件 | 参考样式第1-5号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雇佣条件书的复印件・工资支付的复印件 | 参考样式第1-6号・附件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支援计划书 | 参考样式第1-17号 | 需要 | 需要 | 一览表中无此项目 |
| 关于特定技能外国人报酬的说明书 | 参考样式第1-4号 | 有时可以省略 | 有时可以省略 | 一览表中无此项目 |
| 关于雇佣经过的说明书 | 参考样式第1-16号 | 有时可以省略 | 有时可以省略 | 一览表中无此项目 |
| 关于与登录支援机构签订支援委托合同的说明书 | 参考样式第1-25号 | 全部委托支援时 | 全部委托支援时 | 一览表中无此项目 |
雇佣合同书・雇佣条件书・支援计划书,需要本人签名,并使用本人能够充分理解的语言记载。采用1年单位变形劳动时间制时,还要提交年度日历和协定书的复印件。
关于报酬的说明书和关于雇佣经过的说明书,在同一年度内已经接收了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机构等可以省略。
本人准备的材料(第1表)
- 贴在申请书上的照片(申请前6个月以内拍摄,长4cm×宽3cm)
- 健康诊断个人表(参考样式第1-3号)和受诊者申告书:认定・变更时需要。用外语书写的,还要附上日语译文
- 住民税的纳税证明书・课税证明书(市区町村)、工资所得源泉征收票的复印件:变更・更新时提交
- 国民健康保险的材料(市区町村)・国民年金的材料(日本年金机构或年金事务所):变更・更新时,由申请时已加入的人提交
税・保险的材料,如果在过去1年以内的在留申请中已经提交过,且内容没有变化,可以省略。有欠缴时,还需要关于履行公共义务的誓约书(参考样式第1-26号)。
更新的第1表,以雇佣合同书・雇佣条件书和本人的税・保险材料为主。2026年10月1日修订的更新用第1表中,没有健康诊断个人表和支援计划书的项目。
从政府机关取得的公司证明书(第2表之2:法人)
| 材料 | 取得地点 |
|---|---|
| 登记事项证明书 | 法务局 |
| 参与业务执行的董事的住民票复印件(不记载个人编号,记载本籍地) | 市区町村 |
| 劳动保险费等缴纳证明书(无欠缴证明) | 劳动局 |
| 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回答票(或24个月份保险费收据的复印件) | 日本年金机构或年金事务所 |
| 纳税证明书(其3) | 税务署 |
| 最近2个年度的法人住民税纳税证明书 | 市区町村 |
此外,还需要公司制作的特定技能所属机构概要书(参考样式第1-11-1号)。不将支援全部委托给登录支援机构时,还要提交表明支援体制的材料(支援负责人・支援担当者的履历书等)。个体经营者使用第2表之3。
特定国籍人员的材料
有些国籍需要提交两国间协议规定的手续材料。截至2026年10月,认定为柬埔寨・越南,变更为柬埔寨・泰国・越南。
各材料的填写方法,本文不涉及。
(出处:第1表(认定用,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第1表(变更用,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第1表(更新用,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第2表之2(法人)、第2表之3(个体经营者))
提交对象①:协议会(先于入管)
在介护领域,向入管提出申请之前,要成为厚劳省协议会的成员,并取得登记了接收事业所的入会证明书。2024年6月15日以后,在留申请时需要提交协议会的证明书。
| 项目 | 内容 |
|---|---|
| 提交方式 | 仅通过协议会申请系统在线提交(不接受传真・邮寄) |
| 入会时的材料 | 每个接收事业所的“指定通知书” |
| 发放所需时间 | 事务局确认结束后,通常约2周 |
| 证明书的有效期 | 首次1年,更新后4年 |
| 更新手续 | 有效期届满前4个月起可办理 |
让外国人在证明书上没有记载的事业所工作时(包括调动),需事先申请该事业所的信息。自接收之日起4个月以内,在协议会申请系统中登记外国人的信息。此时,使用向入管提交的最新雇佣条件书和支援计划书的复印件,以及在留卡的复印件。
加入协议会的详细手续,请参阅母文章和以下文章。
(出处:厚生劳动省《关于介护领域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接收》、介护领域特定技能协议会 手续流程(令和8年9月1日)、要领别册(介护领域))
提交对象②:入管(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在线)
向入管提出的申请,可以在管辖的地方入管窗口提交,也可以在线提交。认定不接受邮寄。
各申请种类的提交对象
- 认定:本人申请时,向管辖预定居住地的官署提交。由代理人或申请等代理递交者申请时,向管辖接收机构所在地等的官署提交
- 变更・更新:向管辖住所地的官署提交。申请时出示护照和在留卡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12点和下午1点〜4点。管辖的官署,可以在入管厅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页面或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确认。
谁可以提交
认定可以由接收机构职员等代理人提交。变更・更新除本人外,获得申请等代理递交者承认的公司职员等也可以代替本人提交。已向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报的律师・行政书士也可以代理递交。
→ 申请等代理递交者证明书的取得与更新|申请书与提交材料、登录支援机构可代理递交的范围【对应修订后的行政书士法】
在线申请
在留申请在线系统,可以由所属机构职员、律师・行政书士、登录支援机构职员、外国人本人等使用。所属机构职员需要已获得申请等代理递交者的承认,或满足承认的要件。在留期间届满当天,不能在线申请。
用第2表之1省略公司材料的条件之一,是在线办理在留申请、通过电子申报办理各种申报。
(出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申请的在线手续》、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特定技能”》)
手续费与审查期间的参考
收取手续费的是变更和更新。认定不收取手续费。
- 认定:无手续费。标准处理期间为1个月〜3个月
- 变更:根据获准的在留期间为10,000日元〜75,000日元(窗口申请时)。标准处理期间为1个月〜2个月。从发生变更事由时起,至在留期间届满之日为止申请
- 更新:手续费与变更相同。标准处理期间为2周〜1个月。在留期间为6个月以上的人,可以从届满之日的3个月前开始申请
在线申请的手续费金额与窗口不同(获准5年以上为65,000日元等。另需缴纳支付手续费)。截至2026年9月30日受理的申请,即使在10月1日以后获得许可,也适用修订前的手续费(窗口6,000日元,在线5,500日元)。
手续费表和支付方法,在以下文章中说明。
→ 【2026年10月起】签证更新・变更手续费最高75,000日元|新收费表与支付方法
更新时获准的在留期间如何决定,在以下文章中说明。
→ 特定技能1号的在留期间如何决定?按公司类别划分的上限,以及1个月之差带来的手续费变化
(出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在线申请的手续费金额及手续费缴纳方法》、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许可手续费的修订》宣传单)
材料上容易卡住的地方
介护领域的申请,要注意协议会的证明书,以及事业所信息不一致的问题。
- 协议会证明书的期限:首次的有效期为1年。申请更新前,请确认是否已过期
- 证明书背面的就业场所:确认目前工作的事业所是否记载在背面。调动时,要事先在协议会登记该事业所(还需要向入管申报特定技能雇佣合同的变更)
- 事业所概要书:针对实际工作的事业所填写。人数上限的计算方法在母文章中说明
- 本人签名与语言:雇佣合同书・雇佣条件书・支援计划书,需要本人签名,并使用本人能够充分理解的语言记载
- 过时的解说:以前有说明称“首次接收时不需要协议会的证明书”。2024年6月15日以后,在留申请时需要提交证明书
- 一览表的修订:一览表会修订(最近一次为2026年10月1日)。请在申请前从入管厅的页面获取最新版本使用
根据本人和公司的情况,需要提交的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咨询提交对象的地方入管或行政书士等专家。
(出处:第3表之1 介护领域(认定用)、第1表(认定用,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要领别册(介护领域)、厚生劳动省《关于介护领域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接收》)
常见问题
Q 第2个人以后,也要提交全部相同的材料吗? A 认定・变更时,在同一年度内已经接收了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机构,不需要提交第2表的材料。关于报酬的说明书和关于雇佣经过的说明书也可以省略。同时为多人申请时,要附上申请人名单。
Q 更新时也需要协议会的证明书吗? A 需要。更新用的第3表中,也要求提交事业所概要书和协议会的证明书。
Q 申请材料可以邮寄吗? A 认定不接受邮寄。变更・更新可以向管辖住所地的官署提交,或在线申请。
Q 从介护职种技能实习2号变更时,需要考试的合格证吗? A 需要提交介护技能实习评价考试(专门级)实技考试的合格证明书,或关于技能实习生的评价调查书。如果是同一公司作为实习生接收过的人,且该公司过去1年以内未受到改善命令等,可以省略。
Q 录用在其他公司工作的特定技能(介护)人员时怎么办? A 由于所属机构发生变化,需要提出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材料使用变更用的一览表。
(出处:第1表(认定用,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第2表之2(法人)、第3表之1 介护领域(认定用)、第3表之1(更新用,农业・渔业除外)、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特定技能”》)
总结
- 材料由一览表第1表・第2表・第3表的组合决定。更新不需要第2表。
- 在介护领域,要先于入管取得协议会的证明书。认定・变更・更新都需要。
- 入管的提交对象:认定为管辖预定居住地或接收机构所在地等的官署,变更・更新为管辖住所地的官署。也可以在线申请。
→ 【2026年版】特定技能“介护领域”接收外国人的条件与流程|考试・协议会・上门介护
获得许可开始工作后,向入管的申报在以下文章中说明。
→ 特定技能申报 年度指南|定期申报(4〜5月)与随时申报(14天以内)的全貌
撰写本文时参考的一次信息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特定技能”》
- “特定技能1号”相关提交材料一览表(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用)第1表(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
- “特定技能1号”相关提交材料一览表(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用)第1表(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
- “特定技能1号”相关提交材料一览表(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用)第1表(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
- 第2表之1(有一定实绩、预计能够适当接收的机构)
- 第2表之2(法人)
- 第2表之3(个体经营者)
- 第3表之1 介护领域相关必要材料(认定用)
- 第3表之1 介护领域相关必要材料(变更用)
- 第3表之1 领域相关必要材料(更新用,农业・渔业除外)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运用要领》(分野参考样式 介护 第1-1号・第1-2号)
- 分野参考样式第1-2号 从事介护领域业务的事业所概要书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相关申请・申报样式一览》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申请的在线手续》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在线申请的手续费金额及手续费缴纳方法》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许可手续费的修订》宣传单
- 厚生劳动省《关于介护领域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接收》
- 介护领域特定技能协议会 手续流程(令和8年9月1日)
- 厚生劳动省《特定领域相关要领别册(介护领域)》
本文为日文原文的翻译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