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技能(特定技能)的申报,即使过了期限也可以提交。请附上写明延迟理由的“理由书”(理由書),尽快提交。
期限是:定期申报(定期届出)为每年5月31日之前,随时申报(随時届出)为事由发生之日起14天以内。如果一直不提交,无法再接收外国人、成为罚金或过料(行政罚款,過料)对象等风险就会变大。
内容是2026年10月8日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入管厅)的资料确认的。
申报的种类、期限和全部材料,在母文章中有说明。
→ 特定技能申报 年度指南|定期申报(4〜5月)与随时申报(14天以内)的全貌
结论:延迟了也可以提交申报。附上理由书,立即提交
即使过了期限,也可以提交申报。重要的是用书面说明延迟的理由,并立即提交。
| 项目 | 定期申报 | 随时申报 |
|---|---|---|
| 期限 | 每年5月31日之前(4月1日起可以提交) | 事由发生之日起14天以内 |
| 延迟时需附上的材料 | 写明未能在期限内提交的理由的理由书 | 说明延迟理由的文件(理由书) |
| 格式 | 任意(没有规定格式) | 任意(没有规定格式) |
| 提交处 | 电子申报,或管辖公司地址(法人为登记的总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入管 | 同左 |
| 入管厅的资料 | 定期申报的提交材料一览表 | 随时申报Q&A(Q1-4)、各申报的提交材料一览表 |
关于随时申报,入管厅的Q&A表示,即使未能在14天以内提交,也可以提交。同时要求尽快提交,并且必须附上说明延迟理由的文件。
定期申报也一样,提交材料一览表中规定,如果未能在申报期间内申报,需要附上写明理由的理由书。
还有一点很重要。外国人以“特定技能”在留期间发生的事由,即使本人已经离职、已经变更为其他在留资格,或者已经出境,也仍然需要申报。如果忘记了已离职人员的申报,也请现在就提交。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特定技能所属机构随时申报的常见问题(Q&A)》、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所属机构定期申报 提交材料一览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外国人接收相关运用要领》)
首先确认:是否真的已经延迟
在慌张之前,先确认是否真的已经过了期限。请看以下几点。
- 定期申报:期限为每年5月31日之前。入管厅的网页写明,如果5月31日是周六、周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办公日。2027年的5月31日是星期一。
- 随时申报:14天从事由发生之日起计算。只有不符合基准的申报,是从得知事由发生之日起14天以内。
- 邮寄的情况:必须在14天以内送达入管。仅凭邮戳日期是不够的。
- 到底是否需要申报:也有一些情况,例如对象期间内没有接收外国人的年份的定期申报,以及不需要申报的变更。请在母文章中确认。
→ 特定技能申报 年度指南|定期申报(4〜5月)与随时申报(14天以内)的全貌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所属机构・登录支援机构的申报》、随时申报Q&A、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施行规则(e-Gov))
发现延迟后今天要做的事(步骤)
发现延迟后,请按以下顺序进行。
① 写出哪项申报从什么时候开始延迟
写出申报的种类、事由发生的日期和原本的期限。对于随时申报,请连同已离职人员和已变更在留资格人员的部分一起,检查是否有遗漏。发现1个人的申报延迟时,正好借此机会确认是否还有其他未提交的申报。
② 准备申报书和附件材料
格式在入管厅的《特定技能相关申请・申报格式一览》中。附件材料请在各类申报的提交材料一览表中确认。
③ 制作理由书
理由书的格式是任意的。在入管厅的资料中,没有找到关于应写项目的规定。例如,可以考虑写以下内容。
- 哪项申报从什么时候开始延迟
- 延迟的经过和理由
- 今后防止再次发生同样问题的对策
④ 提交
通过电子申报提交,或者邮寄或亲自送到管辖公司地址(法人为登记的总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支局。随时申报也可以通过电子申报提交。
⑤ 保留副本
如果公司保管已提交的申报书和理由书的副本,日后就更容易说明经过。
如果仅靠自己公司无法判断,请向提交处的地方入管咨询。根据入管厅的Q&A,能够收取报酬承接申报书制作的,只有行政书士(行政書士)或律师。根据延迟的具体情况,应对方法也可能不同,如有疑问请咨询专家。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相关申请・申报格式一览》、随时申报Q&A、定期申报 提交材料一览表)
定期申报只有部分材料来不及时
即使部分材料来不及,也不要停止申报本身,这一点很重要。无法提交的材料及其理由,在申报书中说明。
在备注栏或另纸中说明无法提交的理由
入管厅的运用要领规定,在定期申报的申报书备注栏中,写明无法提交必要附件材料的理由等想要告知入管的事项。如果写不下,可以附上另纸(任意格式)。
公共机关的证明书还没拿到
2026年,申请开具证明书的情况非常集中。入管厅在2026年5月20日的通知中,允许无法在5月31日之前提交的公共机关证明书事后追加提交。
- 证明书在拿到后立即提交,并附上该通知的附件
- 证明书以外的材料,在5月31日之前提交
- 可以提交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费的收据或缴纳完毕通知书的复印件,代替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回答票
这是根据2026年通知的处理方式。截至2026年10月8日,尚未公布2027年是否采用同样的处理方式。提交前请确认入管厅的通知。
登录支援机构的材料没有备齐
如果将支援全部委托给登录支援机构,由公司汇总支援实施情况并提交。即使登录支援机构的材料延迟,提交定期申报的仍然是公司。登录支援机构不能代替公司提交定期申报。
本打算省略材料,但用户注册还没完成
符合“一定基准”的公司,仅限在线提交时,可以省略部分附件材料。但是,如果电子申报的用户注册还没完成,可能无法满足基准,省略也可能不被认可。如果通过邮寄或窗口提交,则不能省略。
(出处:运用要领、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特定技能制度中定期申报附件材料的提交(通知)》、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定期申报常见错误集》、定期申报 提交材料一览表)
提交后发现错误或遗漏时
提交后发现错误的话,要重新提交修改后的申报书。提交方法因纸质提交还是电子申报提交而不同。
| 情况 | 要做的事 |
|---|---|
| 纸质提交的定期申报有错误 | 需要提交修改后的申报书。请向实际提交的地方入管咨询 |
| 电子申报提交的定期申报有错误・有追加材料 | 向管辖公司地址(法人为登记的总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入管,通过窗口或邮寄提交理由书(任意格式)和修改后的申报书等(纸质) |
| 已提交的随时申报有错误 | 需要提交修改后的申报书。请向实际提交的地方入管咨询 |
| 事后发现漏交了随时申报 | 作为延迟的申报,附上理由书尽快提交 |
修改哪些材料、如何修改,因申报内容而异。如果不确定如何修改,在提交前向提交处的地方入管确认会比较放心。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定期申报的常见问题(Q&A)》、随时申报Q&A)
一直不提交会怎样(风险的阶段)
如果一直不提交申报,可能会一步步受到更严重的处理。重要的是发现后尽早提交,并说明理由。
对接收的影响
如果没有提交定期申报,原则上不允许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入管厅的网页也写明,未适当进行申报的公司将无法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
从指导・建议到改善命令
如果从申报内容中发现不符合基准,入管会进行指导・建议,要求纠正。如果不服从,就会成为改善命令(改善命令)的对象。
受到改善命令后,会被公示。违反改善命令的,可处6个月以下拘禁刑或300,000日元以下罚金(入管法第71条之3)。
可能无法成为特定技能所属机构
不申报或虚假申报的行为,被列为无法成为特定技能所属机构的事由(欠格事由)之一。如果在签订特定技能雇佣合同之日前5年以内,或签订之日以后有这种行为,就可能符合。
不过,运用要领中写明,是否符合要根据个别案件的严重程度来判断。举出的例子包括以下情况。
- 外国人下落不明却未申报,直到入管的查处等才首次被发现
- 多次被指导要提交活动情况或支援实施情况的申报,却仍不提交
现有的解说(日文):特定技能外国人失踪时企业要承担什么责任?按失踪原因说明会产生的不利与处罚
罚金与过料
不申报或虚假申报时的罚则,因申报种类而不同。
| 申报 | 罚则 | 依据 |
|---|---|---|
| 雇佣合同的变更・终止・签订的申报 | 300,000日元以下罚金 | 入管法第71条之4第1项 |
| 定期申报中,所接收外国人的姓名・活动内容等的申报 | 300,000日元以下罚金 | 入管法第71条之4第1项 |
| 支援计划的变更、支援委托合同、接收困难、不符合基准的申报 | 100,000日元以下过料 | 入管法第77条之2 |
| 定期申报中,支援实施情况等的申报 | 100,000日元以下过料 | 入管法第77条之2 |
公司的代表人或员工作为公司的业务实施了罚金对象的违反行为(包括违反改善命令)时,除行为人外,公司也会被处以罚金刑(两罚规定,入管法第76条之2)。
实地调查
地方入管可能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调查,或者通过电话・邮寄进行调查。拒绝入管的报告要求或现场检查,或作出虚假回答的,可处300,000日元以下罚金(入管法第71条之4第2项)。
没有“延迟多少天就处罚”的标准
入管厅的资料中,没有给出“延迟多少天就处罚”这样的天数标准。条文中作为罚金・过料对象写明的,是不申报或虚假申报。根据延迟的理由、天数以及之后的应对,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有担心请咨询专家。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接收・活动・支援实施情况相关申报(定期申报)制作要领》、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所属机构・登录支援机构的申报》、运用要领、规定特定技能雇佣合同及一号特定技能外国人支援计划基准等的省令(e-Gov)、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e-Gov)、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配合实地调查・特定技能制度中的申报(通知)》)
登录支援机构需要注意的事项
登录支援机构的材料延迟,公司的定期申报也会延迟。在公司的截止日期之前,先定好自己的截止日期会比较放心。
- 定期申报的材料:尽早把支援实施情况,以及需要时的签名栏(附件2)交给公司。
- 不能代为提交:登录支援机构不能代替公司提交公司的定期申报。
- 自己的申报延迟时:登记事项变更(14天以内)等申报延迟时,提交材料一览表中也规定要附上理由书。
- 登记的撤销:入管厅的网页写明,如果不提交支援情况,登录支援机构的登记可能会被撤销。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所属机构・登录支援机构的申报》、定期申报常见错误集)
为了明年不再延迟的准备
要防止延迟,捷径是把申报的日程变成公司内部的机制。
- 尽早完成用户注册:运用要领要求在电子申报提交期限的3个月前申请用户注册。
- 尽早申请证明书:2026年,证明书的申请非常集中。
- 抓住随时申报的契机:建立流程,在有人离职、合同变更、支援委托对象变更等情况发生时,通知负责人。
1年的日程,汇总在母文章的年度日历中。
→ 特定技能申报 年度指南|定期申报(4〜5月)与随时申报(14天以内)的全貌
常见问题
Q 理由书有规定的格式吗? A 没有。提交材料一览表中写的是“任意格式”。
Q 延迟多少天会受到处罚? A 入管厅的资料中没有给出天数的标准。罚金・过料的对象是不申报或虚假申报。发现延迟后,请立即提交。
Q 忘记了已离职人员的申报。 A 以特定技能在留期间发生的事由,即使在离职或出境之后也需要申报。请附上理由书,现在就提交。
Q 延迟提交会影响下一次接收吗? A 如果没有提交定期申报,原则上不允许接收。关于延迟提交时的处理,在入管厅的资料中没有找到具体记载。个别情况请咨询专家。
Q 2026年证明书的事后提交,明年也能用吗? A 截至2026年10月8日,2027年的处理方式尚未公布。请确认入管厅的通知。
(出处:定期申报 提交材料一览表、随时申报Q&A、定期申报制作要领、附件材料的通知)
总结
- 定期申报・随时申报即使过了期限也可以提交。
- 延迟时,附上理由书(任意格式)立即提交。部分材料来不及时,在备注栏或另纸中说明理由。
- 如果一直不提交,会有无法接收外国人、成为改善命令或罚金・过料对象等风险。
申报的全貌和1年的流程,请在母文章中确认。
→ 特定技能申报 年度指南|定期申报(4〜5月)与随时申报(14天以内)的全貌
撰写本文时参考的一次信息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所属机构・登录支援机构的申报》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特定技能所属机构随时申报的常见问题(Q&A)》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所属机构定期申报 提交材料一览表》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定期申报的常见问题(Q&A)》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外国人的接收・活动・支援实施情况相关申报(定期申报)制作要领》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特定技能制度中定期申报附件材料的提交(通知)》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定期申报常见错误集》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外国人接收相关运用要领》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配合实地调查・特定技能制度中的申报(通知)》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相关申请・申报格式一览》
-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e-Gov)
-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施行规则(e-Gov)
- 规定特定技能雇佣合同及一号特定技能外国人支援计划基准等的省令(e-Gov)
本文为日文原文的翻译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