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特定技能“介护”到日本永住许可|介护福祉士路线与令和8年修订版指导方针的注意事项

从特定技能“介护”到永住许可|介护福祉士路线与令和8年修订版指导方针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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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安藤祐樹
认证移民法律专家(行政书士)
我是如月行政书士事务所的代表。
二十多岁时,我曾在多个国家生活,从事农业和旅游等工作,并与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建立了广泛的交流。
通过这些经历,我深刻理解了在异国生活的不易,因此回国后立志支持在日本生活的外国人,选择了成为行政书士这条道路。
目前,我专注于入国管理相关业务。
我是爱知县行政书士协会的注册成员(注册编号:22200630)。

特定技能1号的期间,不计入永住许可所要求的“以工作类资格在留5年”。因此,持特定技能“介护”的人如果想取得永住,基本路线是考取介护福祉士,变更为在留资格“介护”,然后再在日本在留5年以上。

此外,永住许可的指导方针已于2026年10月1日(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新增了家庭年收入水平、日语能力(B1程度)等考量。修订内容主要适用于2027年4月1日以后的申请。永住许可的手续费也从2026年10月1日起变为200,000日元。

本文面向雇用特定技能“介护”外国人的介护机构・登录支援机构的负责人,以及正在考虑永住的本人,整理了取得永住的路线和现在就能开始的准备。永住许可会综合考量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因此即使满足年数等条件,也不一定能获得许可。

已有的解说:什么是特定技能“介护”?制度概要、可从事的业务范围和许可标准(日文)

Table of Contents

永住许可的3项要件,以及特定技能“介护”人员容易卡住的地方

永住许可有法律规定的3项要件。特定技能“介护”人员特别容易卡住的,是第3项“国家利益要件”中关于在留年数的考量。

  • 品行端正要件:遵守法律,过着不受社会非难的生活
  • 独立生计要件:不成为公共负担,拥有将来也能稳定生活的收入或资产
  • 国家利益要件:该人的永住被认为符合日本的利益

国家利益要件中,还会审查是否按时缴纳了税金和社会保险费、是否遵守了入管法规定的申报义务等。关于在留年数,会考量以下3点。

  1. 原则上,连续在日本在留10年以上
  2. 在这10年中,以工作类资格或身份类资格连续在留5年以上
  3. 以目前持有的在留资格,获得了最长的在留期间(在留资格“介护”为5年)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第2点。指导方针规定,以下在留资格不包括在“工作类资格”中。

  • 技能实习
  • 育成就劳
  • 特定技能1号
  • 企业内调动
  • 部分特定活动

另一方面,以EPA介护福祉士身份在留的期间包括在工作类资格中。但是,以EPA介护福祉士“候选人”身份在留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也就是说,即使以特定技能“介护”工作了5年,这5年也不计入“以工作类资格在留5年”。想取得永住,大致标准是转为在留资格“介护”等工作类资格之后,再在留5年以上。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ISA)《永住许可相关指导方针(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介护”》)

令和8年10月1日的修订带来了哪些变化(与特定技能“介护”相关的部分)

永住许可的指导方针于2026年10月1日修订。修订后的考量原则上适用于2027年4月1日以后的申请。但是,关于收入(家庭年收入持续达到高于与家庭人数相应的日本人家庭平均收入的水平)和公共负担(不成为公共负担)的考量,也适用于在修订日6个月前的那一天以后提出申请、并在修订日时仍在审查中的案件。

与从特定技能“介护”争取永住的人相关的要点,修订前后对比如下。

项目修订前的指导方针修订后的指导方针
收入作为独立生计要件,能够预期稳定生活家庭年收入是否持续达到高于与家庭人数相应的日本人家庭平均收入的水平
日语能力未作为考量因素写明是否达到“日语教育参照框架”(日本語教育の参照枠)的B1程度以上
对制度・规则的理解未作为考量因素写明是否以“生活・就业指南”(生活・就労ガイドブック)为中心理解制度和规则
学龄期子女未作为考量因素写明子女是否在上小学・初中
配偶的特例婚姻3年以上・在留1年以上婚姻5年以上・在留3年以上

修订后的指导方针用于2027年4月1日以后的申请。但是,收入和公共负担的考量,也用于上面说明的申请中的案件。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相关指导方针(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相关指导方针(令和8年2月24日修订)》)

收入:家庭年收入水平将被考量

修订后,会考量申请人家庭的年收入,是否持续达到与家庭人数相应的“高于日本人家庭平均收入的水平”。具体金额在指导方针中没有写明。

对于从事介护工作的人来说,以下2点很重要。

  • 持“家族滞在”的家人的收入不合算:即使配偶持“家族滞在”并获得资格外活动许可在打工,这部分收入也不计入家庭年收入。
  • 住在国外的被扶养亲属也计入家庭人数:如果您扶养着母国的父母等,即使不住在一起,也要计入家庭人数。年收入水平会按照这个家庭人数来看。

另外,这一收入考量也适用于在修订日6个月前的那一天以后提出申请、并在修订日时仍在审查中的案件。

日语能力:B1程度以上

修订后,会考量申请时是否具有“日语教育参照框架”B1程度以上的日语能力。用哪种考试来确认,指导方针中没有写明。

但是,在日本的小学・初中等接受教育累计6年以上的人等,不属于这一考量因素的对象。

对制度・规则的理解、子女就学

还会看是否理解日本的制度和规则。将通过出入国在留管理厅长官指定的方法,以“生活・就业指南”的内容为中心进行确认。截至2026年10月5日,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公开资料中,没有找到具体的确认方法。

此外,养育小学・初中年龄段子女的人,会考量子女是否在上学。

最长的在留期间:从2027年4月1日起,在留期间“3年”的处理方式发生变化

在留资格“介护”的在留期间为5年・3年・1年・3个月中的一种。永住许可会考量是否获得了最长的在留期间(“介护”为5年)。

在留期间“3年”的处理方式有过渡措置。这并不是这次修订新设的规定,修订前的指导方针中也写有同样的内容。

  • 2027年3月31日以前的申请:即使在留期间为“3年”,也视为持有最长的在留期间。
  • 2027年4月1日以后的申请: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3年”才被视为最长。
  • 在2027年3月31日时持有在留期间“3年”
  • 是2027年4月1日以后进行的第一次永住许可申请
  • 在该“3年”的在留期限之前,申请结果(处分)已经作出

不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可以考虑在获得在留期间“5年”之后再申请。最长的在留期间是审查的考量因素之一。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相关指导方针(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相关指导方针(令和8年2月24日修订)》、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介护”》)

修订的整体情况,在以下文章中有详细说明。

用时间表确认在留年数的计算方法(10年和5年)

“10年”和“以工作类资格在留5年”要分别确认。

指导方针中作为不计入“10年”期间的例子,列举的是部分特定活动(求职活动中等)。技能实习和特定技能1号明确写明不计入“工作类资格的5年”,但并没有被列为从“10年”中排除的例子。

以下例子是按这一考量计算时的大致标准。实际上,结论会因在留资格是否中断、出境期间等而改变。关于您本人的计算方法,请向专业人士确认。

例在留经历累计工作类资格的期间考量
例1技能实习3年 → 特定技能“介护”5年 → 在留资格“介护”5年13年5年同时满足10年和5年的大致标准
例2特定技能“介护”4年 → 在留资格“介护”5年9年5年工作类资格有5年,但未达到10年
例3留学2年 → 特定技能“介护”4年 → 在留资格“介护”4年10年4年有10年,但工作类资格未达到5年

像例2和例3那样,只满足其中一项是不够的。例3的情况,基本做法是等到以在留资格“介护”在留满5年以上。

也要注意出境的期间

基本上要求在日本居住。从申请时起过去10年以内,如果没有合理理由而有以下出境情况,原则上会被作消极评价。

  • 一次出境离开日本半年以上
  • 出境合计达到2年6个月以上

如果临时回国可能会时间较长,请保留能够说明理由的资料。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相关指导方针(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

路线1:考取介护福祉士,变更为在留资格“介护”

从特定技能“介护”争取永住时,最基本的路线是考取介护福祉士,变更为在留资格“介护”。

特定技能1号最多累计5年

以特定技能1号在日本的期间,原则上最多累计5年。介护领域不是特定技能2号的对象。因此,要在5年以后继续从事介护工作,就需要考虑变更为在留资格“介护”等。

累计期间从获得特定技能1号许可之日起计算。取得再入国许可临时回国的期间也包括在内。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制度相关问答》)

介护福祉士的报考资格(实务经验路线)

以特定技能1号或技能实习身份工作的人,通过“实务经验路线”报考。需要满足以下2项。

  • 实务经验:截至考试实施年度的3月31日,从业期间3年以上(1,095天以上)且从事天数540天以上
  • 完成实务者研修:研修期间原则上6个月以上(已完成初任者研修等的人,期间可能会缩短)

从业期间是在职的期间,从事天数是实际从事介护业务的天数。两项都必须满足。如果预计在3月31日前能够满足,可以作为“实务经验预计满足者”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次数没有限制。外国籍人员如果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可以使用所有汉字都标注假名的试卷,考试时间为通常的1.5倍。

另外,即使没有合格,已合格的部分在之后的考试中可以免考(部分合格)。有效期到第二年・第三年为止。

(出处:社会福祉振兴・试验中心(社会福祉振興・試験センター)《报考资格:实务经验+实务者研修》、社会福祉振兴・试验中心《常见问题》)

合格后变更为在留资格“介护”

在留资格“介护”是持有介护福祉士资格的人,根据与日本机构的合同,从事介护或介护指导工作的在留资格。从2020年4月1日起,无论通过哪种路线取得介护福祉士资格,都可以获得认可。

在留资格“介护”是可以用“家族滞在”接配偶和子女来日本的在留资格之一。特定技能1号原则上不能带家人,所以在生活方面也有很大差别。

在留资格“介护”的期间,计入永住所需的“以工作类资格在留5年”。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介护”》、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家族滞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相关指导方针(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

路线2:变更为其他工作类资格(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

也有活用在大学等学到的内容或工作经历,变更为“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工作类资格的路线。但是,学历・工作经历与工作内容之间需要有关联,获得许可的门槛并不低。

这个在留资格是为运用专业知识的工作而设的。身体护理等现场工作,被认为与这个在留资格的活动不同。

即使把岗位调整为机构的事务或翻译等再申请,也会根据实际从事什么工作来判断。不建议为了永住而只在形式上调整岗位。由于需要个别判断,请咨询专业人士。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学历・工作经历的标准见同一页面的“相应活动・上陆许可标准”)

路线3:成为日本人・永住者的配偶等的情况

与日本人或永住者等结婚,成为“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时,10年的原则有特例。但是,修订后年数发生了变化。

  • 2027年3月31日以前的申请:有实际内容的婚姻生活持续3年以上,且连续在日本在留1年以上
  • 2027年4月1日以后的申请:有实际内容的婚姻生活持续5年以上,且连续在日本在留3年以上

日本人・永住者等的配偶或子女,不要求符合品行端正要件和独立生计要件。但是,如果家庭目前正成为公共负担等,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可能会被作消极评价。

结婚不是取得永住的手段。前提是存在有实际内容的婚姻生活。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相关指导方针(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相关指导方针(令和8年2月24日修订)》)

永住许可申请的费用

永住许可的手续费在获得许可时为200,000日元(2026年10月1日起)。用收入印花(shūnyū inshi)缴纳。

  • 2026年9月30日以前受理的申请,即使在10月1日以后获得许可,也适用修订前的10,000日元。
  • 生活困难等符合一定要件的人,手续费可能减额为20,000日元。但是,永住许可中可成为手续费减额对象的,仅限于日本人・永住者・特别永住者的配偶或子女等。
  • 获得许可时领取特定在留卡的人,可能需要另加该卡的手续费。

其他在留手续的手续费,汇总在以下文章中。

→ 签证更新・变更手续费最高75,000日元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申请》、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手续费的减额》)

接收机构・登录支援机构现在就能做的准备

永住许可的审查,会看多年以前的在留情况。为了让本人开始考虑永住时不至于手忙脚乱,以下整理了机构和登录支援机构可以尽早提供支援的事项。

  1. 制作在留时间表:把入境日期、变更在留资格的日期、在留期间、临时回国的期间整理成一览表。
  2. 按期缴纳税金・社会保险费・年金:过去有过延迟缴纳,原则上也会被作消极评价。如果有不从工资中代扣的住民税或国民健康保险等,尤其需要注意。
  3. 遵守入管法规定的申报:确认住址申报等规定的申报是否在期限内完成。
  4. 坚持学习日语:修订后会考量B1程度的日语能力。请结合介护福祉士考试的备考,一起支援日语学习。
  5. 介绍“生活・就业指南”:对制度・规则理解的确认,以这本指南的内容为中心。
  6. 制定介护福祉士的报考计划:尽早开始安排参加实务者研修的时间,并管理从业期间・从事天数。
  7. 考虑接家人来日时的收入:持“家族滞在”的配偶的收入不计入家庭年收入。被扶养的家人即使住在国外,也计入家庭人数。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相关指导方针(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生活・就业指南》)

常见问题

Q1. 可以在持特定技能“介护”的状态下申请永住许可吗?

申请本身可以提出,但一般认为很难获得许可。因为特定技能1号的期间不计入“以工作类资格在留5年”,而且特定技能1号原则上最多累计5年。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问答中也说明,从特定技能1号变更为永住者是困难的。

Q2. 介护有特定技能2号吗?

没有。介护领域被排除在特定技能2号的对象领域之外。要在5年以后继续从事介护工作,基本做法是考取介护福祉士,变更为在留资格“介护”。

Q3. 技能实习的期间计入10年吗?

指导方针明确写明,技能实习不包括在“以工作类资格在留5年”之中。另一方面,并没有被列为从“10年”期间中排除的例子。时间表中的例子就是按这一考量计算的。个别的计算方法请向专业人士确认。

Q4. 育成就劳开始后会怎样?

修订后的指导方针中,育成就劳也被列为不包括在“工作类资格”中的在留资格。育成就劳制度的整体情况,预计将在另一篇文章中说明。

Q5. 没有日语能力考试N2就不能永住吗?

指导方针中写的是“日语教育参照框架”的B1程度以上,并没有写特定考试的名称。截至2026年10月5日,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公开资料中,没有找到用哪种考试或方法来确认。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制度相关问答》、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相关指导方针(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

总结

  • 特定技能1号的期间不计入“以工作类资格在留5年”。基本标准是考取介护福祉士,变更为在留资格“介护”,然后再在留5年以上。
  • 2026年10月1日修订后,家庭年收入水平、日语B1程度、对制度・规则的理解、子女就学成为考量因素。主要适用于2027年4月1日以后的申请。
  • 把在留期间“3年”视为最长的处理方式,从2027年4月1日以后变为附条件(这是修订前就已确定的过渡措置)。
  • 永住许可的手续费为200,000日元(2026年10月1日起)。
  • 永住许可会综合考量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如果不确定自己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请咨询专业人士。

撰写本文时参考的一次信息

本文为日文原文的翻译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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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者

安藤祐樹のアバター 安藤祐樹 申請取次行政書士

きさらぎ行政書士事務所代表。20代の頃に海外で複数の国を転々としながら農業や観光業などに従事し、多くの外国人と交流する。その経験を通じて、帰国後は日本で生活する外国人の異国での挑戦をサポートしたいと思い、行政書士の道を選ぶ。現在は入管業務を専門分野として活動中。愛知県行政書士会所属(登録番号222006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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