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住许可的指南已于2026年10月1日(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大多数变更从2027年4月1日以后的申请开始适用。不过,只有关于”收入”和”公共负担”的思路,也适用于2026年4月1日以后申请、且在10月1日时仍在审查中的案件。
本文整理了修订前后的区别,以及现在就可以做的准备。
永住许可是综合考虑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来判断的。指南只是表明审查时所考虑要素的”基本思路”。即使符合指南的各项内容,也不一定会获得许可。
另外,这次修订改变的是永住许可的审查思路。已经获得永住许可的人的在留资格,不会因为这次修订而改变。
修订概要:何时・改了什么
修订日期是2026年10月1日。修订后的指南改为按永住许可的3个要件,详细写明审查时看什么。
- 品行端正要件:遵守法律,过着不受社会谴责的生活
- 独立生计要件:不成为公共负担,拥有将来也能稳定生活的收入或资产
- 国家利益要件:认定其永住符合日本的利益
主要变化有以下4点。
- 在独立生计要件中,提出了以家庭年收入和年金预计金额”用数字来看的思路”
- 在国家利益要件中,加入了日语能力、对日本制度和规则的理解、子女就学等
- 在配偶者・亲生子女等的特例中,所需年数变长了
- 关于”对我国的贡献”的指南被废止,贡献的例子移到了新指南中
此外,入管法第22条第2项(永住许可的条文)将加入”遵守本法规定的义务、缴纳公租公课等”的字样。这是根据2027年4月1日施行的令和6年修正法。指南说明,这是把以前写在指南中的内容在法律上加以明确,在此之前的审查中也已经考虑了这些内容。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制度适当化Q&A》)
新旧对比表(修订前与修订后)
比较修订前(2026年2月24日修订版)和修订后(2026年10月1日修订版)指南的文字,情况如下。
| 项目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收入 | 不成为公共负担,可预期将来生活稳定 | 家庭年收入是否持续达到高于同等家庭人数的日本人家庭平均收入的水准 |
| 年金 | 未写明 | 将来的年金预计金额是否达到一定水准(不足部分可用金融资产弥补) |
| 税金・保险费 | 适当缴纳税金、年金・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等。即使申请时已缴纳,如果没有在原定缴纳期限内缴纳,原则上给予负面评价 | 过去曾受到滞纳处分等、过去没有适当缴纳的情况,原则上也给予负面评价。新写明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来看 |
| 刑罚等 | 未受过罚金刑或拘禁刑等 | 除拘禁刑・罚金刑外,根据少年法受到的保护处分原则上也给予负面评价 |
| 从”工作类资格”中排除的在留资格 | 技能实习、特定技能1号 | 技能实习、育成就劳、特定技能1号、企业内调动、部分特定活动 |
| 出境期间 | 未写明 | 过去10年以内,无正当理由1次离开日本半年以上,或合计离开2年6个月以上,原则上给予负面评价 |
| 日语能力 | 未写明 | 是否达到”日语教育参照框架”的B1相当以上 |
| 对制度・规则的理解 | 未写明 | 是否以”生活・就业指南手册”的内容为中心有所理解 |
| 子女就学 | 未写明 | 义务教育年龄的子女是否在上小学・初中 |
| 公共卫生・拒绝登陆事由 | 在公共卫生方面没有危害之虞 | 不属于入管法规定的拒绝登陆的理由(拒绝登陆事由。除传染病外,也包括曾受过一定刑罚等) |
| 配偶者特例 | 婚姻3年以上,连续在留1年以上 | 婚姻5年以上,连续在留3年以上 |
| 亲生子女等特例 | 连续在留1年以上 | 连续在留3年以上 |
在留年数的基本要求(原则上连续10年以上,其中以工作类资格或居住类资格连续5年以上)在修订前后相同。
修订后的指南也具体写明了入管法规定的义务。例如,没有遵守以下义务时会给予负面评价。不仅是申请时有违反的情况,发现过去有违反时,原则上也会给予负面评价。
- 住居地申报等中长期在留者的各种申报
- 在留卡补发等手续
- 随身携带在留卡,被要求时出示
- 不从事在留资格所允许的活动以外的活动
关于”特定活动”,也提出了哪些活动计入”10年”、哪些活动属于”工作类资格”的思路和例子。例如,为继续求职或作为已获内定者的在留,不计入”10年”。打工度假和实习不属于”工作类资格”。
另外,修订后的指南在特例一览中加入了:在结构改革特别区域(特区)从事特定事业并被认定有贡献的人,在留3年以上即可的特例。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2月24日修订)》)
收入:家庭年收入与”年收入水准”的思路
修订后,在申请时会看家庭年收入是否持续达到”年收入水准”。年收入水准是指高于同等家庭人数的日本人家庭平均收入的水准。
这里所说的”家庭”,是指住处和家庭开支在一起的人的集合。家庭年收入的计算方法如下。
- 如果一个人住,本人的年收入就是家庭年收入
- 如果和家人一起住,把本人和家人的年收入加在一起
- 已经成年的子女等脱离了父母扶养的人,不加父母的收入,只看本人的收入
- “家族滞在”等不是工作类资格的家人的收入(资格外活动的打工收入),不计入家庭年收入
- 本人扶养的亲属,即使住在国外,也计入家庭人数
- 家庭人数在5人以上的,生活费等的增加部分会加到年收入水准上
这一要件原则上以同一家庭开支的家庭为单位进行审查。
年收入水准的具体金额尚未公布。 截至2026年10月7日,我们查看了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指南、永住许可申请页面和Q&A,但都没有写明各家庭人数对应的金额。网上有时会介绍具体金额,但那不是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布的标准。以某个金额作为参考时,请确认它的来源。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申请》)
年金:领取预计金额与补充资产
修订后,还会看将来能领取的年金预计金额(领取预计金额)。比较的对象是:以年收入水准工作30年、期间一直加入厚生年金的情况下能领取的年金预计金额(领取年金水准)。
- 领取预计金额根据申请时的年龄、至今的年金加入情况(工作方式、加入期间、平均年收入等)以及申请时的年收入来推算
- 即使领取预计金额不足,只要有能弥补不足部分的金融资产(补充资产),就视为已达到水准
- 补充资产的标准随申请时的年龄而变,越年轻越低
- 有配偶的,把2人的预计金额合起来考虑。相应地,用于比较的水准也会加上配偶在同一期间作为国民年金第3号被保险者(由公司职员等扶养的配偶)时的预计金额,补充资产的标准也相应提高
这一要件原则上也以家庭为单位判断。年金预计金额的计算方法和补充资产的具体金额尚未公布。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
日语能力・对制度的理解・子女就学
修订后,在国家利益要件中,开始考虑日语能力、对日本制度和规则的理解以及子女就学。
日语能力:看是否达到”日语教育参照框架”(文化审议会国语分科会的报告)的B1相当以上。不过,对以下这些人有可能不作要求。
- 高度人才(积分70分以上等)及其家人
- 在日本的小学・初中・高中等合计接受过6年以上教育的人
- 永住者的子女,在日本出生,且抚养他的父母具有B1相当以上日语能力的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7日,指南中没有写明用哪种考试或方法来确认B1相当。需要关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今后的通知。
对制度・规则的理解: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长官规定的方法,确认是否以”生活・就业指南手册“的内容为中心理解日本的制度和规则。理解不足或没有理解的意愿时,会给予负面评价。
子女就学:抚养义务教育年龄子女的,看子女是否在上小学或初中。申请人本人处于义务教育年龄的,看本人是否在上学。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
配偶者・定住者等的特例有何变化
永住许可原则上需要在留10年以上,但对配偶者等有年数较短即可的特例。修订后,配偶者和亲生子女等的年数变长了。
- 日本人・永住者・特别永住者的配偶者:有实际内容的婚姻生活持续5年以上,并连续在日本在留3年以上(修订前为3年以上・1年以上)
- 其亲生子女等:连续在日本在留3年以上(修订前为1年以上)
- 定住者:以”定住者”身份在留5年以上(不变)
- 难民・补充性保护对象者:认定后在留5年以上(不变)
日本人・永住者・特别永住者的配偶者和子女,在法律上不需要符合品行端正要件和独立生计要件。不过修订后,如果家庭当前已经成为公共负担,或者有成为公共负担的现实可能,且其原因不被认定有特殊情况时,有可能给予负面评价。在这一判断中,也会重视以家庭为单位的在留稳定和人道上的考虑,进行综合判断。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2月24日修订)》)
你的申请适用哪种?按申请日期整理
按哪种思路审查,取决于申请的日期。
| 申请日期 | 收入・公共负担 | 其他修订项目(日语、配偶者特例等) |
|---|---|---|
| 2026年3月31日之前 | 修订前的思路 | 修订前的思路 |
| 2026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 | 2026年10月1日时仍在审查中的案件适用修订后的思路。其他适用修订前的思路 | 修订前的思路 |
| 2027年4月1日以后 | 修订后的思路 | 修订后的思路 |
关于收入和公共负担,指南规定”适用于修订日6个月前之日以后的申请,修订日时申请中的案件也适用”。修订日是2026年10月1日,所以6个月前之日是2026年4月1日。也就是说,对象是2026年4月1日以后申请、且到10月1日时还没有出结果的人。如果在10月1日之后、2027年3月31日之前申请,按照指南的文字,包括收入・公共负担在内,都适用修订前的思路。
配偶者特例(婚姻5年・在留3年)和日语能力等,从2027年4月1日以后的申请开始适用。
在留期间”3年”的处理:在永住许可中,也会看你是否获得了现在所持在留资格的最长在留期间(大多为5年)。
- 2027年3月31日之前的申请:在留期间”3年”也视为最长
- 2027年4月1日以后的申请:仅限于2027年3月31日时持有”3年”、且是2027年4月1日以后的首次永住许可申请、并在该”3年”到期前出结果的情况,才视为最长
这一处理在修订前的指南中也有同样意思的规定,并不是这次修订新决定的。
是否要赶在修订前申请,请根据是否满足要件来判断。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申请,也有可能不予许可。如果不确定自己的情况适用哪种思路,请咨询专业人士。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2月24日修订)》)
永住许可申请的手续费
永住许可的手续费在获得许可时为200,000日元(2026年10月1日起)。用收入印花(shūnyū inshi)缴纳。
- 2026年9月30日之前受理的申请,即使许可在10月1日以后,也按修订前的10,000日元
- 生活困难程度相当于生活保护法规定的需保护者、且被认定需要人道上考虑的人,手续费有可能减为20,000日元。不过,永住许可中可以手续费减额的对象,仅限于日本人・永住者・特别永住者的配偶者或子女等。需要减额时请在窗口申请(在线申请不支持减额)
- 许可时领取特定在留卡的人,有可能需要另加该卡的交付手续费
其他在留手续的手续费,在在留手续的手续费中有说明。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申请》、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令和8年10月1日以后在留许可手续费的减额措施或免除措施》)
现在就可以做的准备(本人・工作单位)
为应对修订后的思路,现在就可以做的事情如下。
本人可以做的事
- 制作在留年表:写下入境日期、变更在留资格的日期、离开日本的期间。技能实习・特定技能1号・企业内调动等期间不计入”以工作类资格5年”,要分开写
- 确认税金・保险费的缴纳:住民税、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等是否在期限内缴纳。过去的滞纳处分也会被查看
- 整理家庭收入:确认谁的收入可以计入家庭年收入(”家族滞在”家人的打工收入不计入)
- 继续学习日语:以B1相当以上为参考
- 阅读生活・就业指南手册:这是确认对制度・规则的理解时的核心
- 确认子女就学:义务教育年龄的子女是否在上小学・初中
年表如果按下面这样的形式制作,就更容易确认”10年”和”以工作类资格5年”(数字为填写示例)。
| 期间 | 在留资格 | 是否计入以工作类资格5年 | 备注 |
|---|---|---|---|
| 第1年〜第4年 | 留学 | 不计入 | 毕业于日本的大学 |
| 第5年〜第6年 | 特定技能1号 | 不计入 | 被排除在工作类资格之外 |
| 第7年〜第11年 |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 计入 | 回国1次,为期3个月 |
如果有单次出境时间长、或合计出境时间长的情况,把理由也写下来会更容易整理。哪些期间计入”10年”因个人情况而异,如有疑问请向专业人士确认。
工作单位可以做的事
- 指导员工如何缴纳不从工资中扣除的税金・保险费(普通征收的住民税、国民年金等)
- 告知住居地申报等入管法规定的申报义务
- 创造学习日语的机会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生活・就业指南手册》)
常见问题
Q1. 已经是永住者的人,也必须满足新标准吗?
这次修订的是永住许可的审查思路。已经获得永住许可的人的在留资格,不会因这次修订而被重新审查。不过,永住者也是在留资格撤销制度的对象。关于故意不缴纳税金等情况下的撤销,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Q&A中作为另一项制度进行了说明。
Q2. 年收入多少才能永住?
具体金额尚未公布。指南只规定了”高于同等家庭人数的日本人家庭平均收入的水准”。另外,并不只由收入决定,还会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Q3. 没有日语能力考试N2就不能永住吗?
指南中写的是”日语教育参照框架”的B1相当以上,没有写特定考试的名称。截至2026年10月7日,用哪种考试或方法来确认尚未公布。
Q4. 我现在正在申请中。会受影响吗?
如果是2026年4月1日以后申请、且2026年10月1日时仍在审查中,收入和公共负担会按修订后的思路来看。其他项目按修订前的思路。如有担心,请咨询专业人士。
Q5. 特定技能1号或企业内调动的期间算吗?
在修订后的指南中,特定技能1号和企业内调动被排除在”工作类资格”之外。因此,不计入”以工作类资格5年”。另一方面,它们没有被列为从”10年”期间中排除的例子。特定技能”护理”人员的路径,在从特定技能”护理”到永住许可中有说明。
育成就劳制度的全貌,计划在育成就劳制度的全貌中说明。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制度适当化Q&A》)
总结
- 永住许可的指南已于2026年10月1日修订。大多数项目从2027年4月1日以后的申请开始适用。
- 只有收入和公共负担,也适用于2026年4月1日以后申请、10月1日时仍在审查中的案件。
- 提出了年收入水准和年金预计金额的思路,但具体金额尚未公布。
- 日语能力(B1相当)、对制度・规则的理解、子女就学被新纳入考虑。
- 配偶者特例变为婚姻5年・在留3年,亲生子女等变为3年(从2027年4月1日以后的申请开始)。
- 永住许可的手续费为200,000日元(2026年10月1日起)。
- 永住许可是综合考虑个人情况来判断的。如果对自己适用的思路或准备有疑问,请咨询专业人士。
撰写本文时参考的一次信息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10月1日修订)》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2月24日修订)》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申请》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令和8年10月1日以后在留许可手续费的减额措施或免除措施》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制度适当化Q&A》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生活・就业指南手册》
本文为日文原文的翻译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