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阅:安藤祐樹,认证移民法律专家(行政书士)
在日本,特定技能1号“介护”的在留人数在2026年6月末为79,884人(速报值),比2025年12月末的67,871人在半年内增加了12,013人。按国籍来看,印度尼西亚最多,为26,433人,其次是缅甸,为24,313人。
本文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入管厅)每半年公布一次的“特定技能在留外国人数”,按国籍、按年份整理介护领域的人数。关于接收人数限额(每个事业所的上限),请参阅特定技能“介护”的接收人数限额与常勤职员人数的计算方法。
关于接收的整体情况(考试、协议会、上门介护等),请参阅特定技能“介护领域”的接收条件与流程。
特定技能“介护”在留总人数的变化
特定技能1号“介护”的在留人数,自2019年制度开始以来每年都在增加。2026年6月末为79,884人,占特定技能1号整体(425,961人)的18.8%。(入管厅“特定技能在留外国人数的公布等”)
| 时点 | 2019年末 | 2020年末 | 2021年末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2026年6月末 |
|---|---|---|---|---|---|---|---|---|
| 在留人数(人) | 19 | 939 | 5,155 | 16,081 | 28,400 | 44,367 | 67,871 | 79,884 |
※为各年12月末及2026年6月末,入管厅“按主要国籍・地区、特定产业领域分的特定技能1号在留外国人数”(第1表)中介护领域的人数。
数字均为“速报值”
入管厅表示,此次公布的数字是“速报值”,并非“确定值”。年末的表和6月末的表都是同样的处理。(入管厅“使用注意事项”)
接收预计人数为126,900人,已提出调整为146,900人的方案
介护领域特定技能1号的接收预计人数,截至2029年3月末(令和11年3月末)为126,900人。这是由2026年1月23日内阁会议决定的分领域运用方针所规定的。(入管厅“分领域运用方针的主要记载事项”)
入管厅的“介护领域”页面上,仍保留着以前的接收预计人数135,000人(2025年4月21日当时的表示)。现在的接收预计人数是上面的126,900人。
根据入管厅的资料,2026年7月末时点(速报值)介护的在留人数为81,436人。相对于接收预计人数的比例(充足率)为64.2%,1年间的增加人数为24,402人。(入管厅“关于特定技能1号的接收预计人数及在留人数(令和8年7月末时点・速报值)”)
在2026年10月19日的有识者会议上,提出了将介护领域特定技能1号的接收预计人数调整为146,900人的方案。这只是方案,尚未经内阁会议决定(截至2026年10月26日)。根据该方案,育成就劳的预计人数将从33,800人减少到13,800人,并将这部分转给特定技能1号。介护领域的合计(160,700人)不变。(入管厅“第15次 关于特定技能制度及育成就劳制度的基本方针及分领域运用方针的有识者会议”)
作为调整的理由,资料指出,1号的在留人数正以超过确定预计人数时设想的速度增加。资料还指出,如果维持现在的分配,有可能在令和9年度后半期超过接收预计人数。
在接近接收预计人数的领域,有时会停止新的接收(在外食业领域,自2026年4月13日起已采取暂停交付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措施)。在介护领域制定招聘计划时,请通过入管厅的公告确认调整方案的决定情况。(入管厅“关于外食业领域特定技能1号的接收”)
特定技能“介护”按国籍分的在留人数变化
2026年6月末的介护领域中,印度尼西亚最多,为26,433人(约33%),其次是缅甸,为24,313人(约30%)。从2020年末到2023年末,越南一直最多,但在2024年末被印度尼西亚和缅甸超过。
| 国籍・地区 | 2019年末 | 2020年末 | 2021年末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2026年6月末 |
|---|---|---|---|---|---|---|---|---|
| 印度尼西亚 | 3 | 217 | 574 | 3,286 | 7,411 | 12,242 | 21,139 | 26,433 |
| 缅甸 | - | 67 | 410 | 1,927 | 4,730 | 11,717 | 19,803 | 24,313 |
| 越南 | 2 | 368 | 2,730 | 5,958 | 7,937 | 8,910 | 10,401 | 9,928 |
| 尼泊尔 | - | 28 | 400 | 1,381 | 2,282 | 3,602 | 6,013 | 7,410 |
| 菲律宾 | 14 | 116 | 535 | 2,049 | 3,497 | 4,538 | 5,704 | 6,112 |
| 中国 | - | 92 | 293 | 682 | 1,032 | 1,103 | 1,340 | 1,540 |
| 泰国 | - | 4 | 22 | 99 | 237 | 334 | 436 | 472 |
| 柬埔寨 | - | 12 | 19 | 182 | 290 | 320 | 402 | 434 |
| 其他 | - | 35 | 172 | 517 | 984 | 1,601 | 2,633 | 3,242 |
| 合计 | 19 | 939 | 5,155 | 16,081 | 28,400 | 44,367 | 67,871 | 79,884 |
※入管厅第1表(各时点,速报值)中介护领域的数字。“-”表示没有相应人数(2020年12月末以前的表中的写法)。国籍按2026年6月末人数从多到少排列。
考试途径与技能实习途径
成为特定技能1号“介护”的途径,有通过考试的“考试途径”、良好完成技能实习2号的“技能实习途径”等。2026年6月末的介护领域中,考试途径为69,285人,技能实习途径为10,384人(约13%)。介护福祉士培养机构毕业途径为15人,EPA介护福祉士候选人途径为200人。(入管厅 第7表(介护领域))
各国的手续(合作备忘录)
日本已就特定技能与17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合作备忘录(MOC)(2026年10月26日在入管厅页面确认)。根据国家不同,有的需要本国的派遣手续,或在申请在留资格时提交特有的材料。入管厅表示,并不是只有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的国家才能接收。(入管厅“关于特定技能的双边合作备忘录”)
下面介绍各国籍的人数变化,以及入管厅页面上记载的各国手续。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在2026年6月末为26,433人,是介护领域人数最多的国籍。与2024年末的12,242人相比,一年半内增加到2倍以上。考试途径为23,629人,技能实习途径为2,697人。
根据入管厅的页面,接收机构直接录用印度尼西亚国籍人员时,印度尼西亚方面强烈希望在该国政府的招聘・求职系统(IPKOL)中进行登记。另外,已获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本人,需要在申请签证前在该国的海外劳动者管理系统(SISKOP2MI)中登记。
| 时点 | 2019年末 | 2020年末 | 2021年末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2026年6月末 |
|---|---|---|---|---|---|---|---|---|
| 印度尼西亚(人) | 3 | 217 | 574 | 3,286 | 7,411 | 12,242 | 21,139 | 26,433 |
缅甸
缅甸在2026年6月末为24,313人,是仅次于印度尼西亚的第2多的国籍。2022年末为1,927人,排名第4,此后大幅增加。考试途径为22,161人,技能实习途径为2,151人。
根据入管厅的页面,与缅甸的合作备忘录自2024年4月1日起更新了5年的持续期间。
| 时点 | 2019年末 | 2020年末 | 2021年末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2026年6月末 |
|---|---|---|---|---|---|---|---|---|
| 缅甸(人) | - | 67 | 410 | 1,927 | 4,730 | 11,717 | 19,803 | 24,313 |
越南
从2020年末到2023年末,越南是介护领域人数最多的国籍。2026年6月末为9,928人,排名第3。比2025年12月末的10,401人减少了473人。
越南的特点是技能实习途径的比例较高。2026年6月末,技能实习途径为3,532人(约36%),大大高于介护领域整体的约13%。
接收越南国籍人员时,申请在留资格时可能需要提交经越南方面批准的“推荐者表”。自2024年6月27日起,在当前一段时间内,在日本国内的人员申请变更在留资格许可时,对象为技能实习2号・3号的结业者(包括预计结业者),以及在日本完成2年以上课程的留学生(包括预计完成者)。以特定技能在留的人员换工作或更新在留期间时,不需要提交。
| 时点 | 2019年末 | 2020年末 | 2021年末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2026年6月末 |
|---|---|---|---|---|---|---|---|---|
| 越南(人) | 2 | 368 | 2,730 | 5,958 | 7,937 | 8,910 | 10,401 | 9,928 |
尼泊尔
尼泊尔在2026年6月末为7,410人,是第4多的国籍。与2024年末的3,602人相比,一年半内增加到2倍以上。考试途径为7,200人(约97%),技能实习途径为210人。
根据入管厅的页面,取得特定技能签证或变更在留资格后暂时回到尼泊尔的人员,需要在尼泊尔方面取得海外劳动许可证,并在出境时出示。
| 时点 | 2019年末 | 2020年末 | 2021年末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2026年6月末 |
|---|---|---|---|---|---|---|---|---|
| 尼泊尔(人) | - | 28 | 400 | 1,381 | 2,282 | 3,602 | 6,013 | 7,410 |
菲律宾
菲律宾在2026年6月末为6,112人。在2019年末时,菲律宾是介护领域人数最多的国籍(14人)。考试途径为5,178人,技能实习途径为839人,EPA介护福祉士候选人途径为90人。
根据入管厅的页面,接收菲律宾人时,作为菲律宾方面的派遣手续,接收机构需要向菲律宾驻日大使馆・总领事馆的移民工人办公室(MWO)提交必要材料,接受审查后在本国的移民工人部(DMW)登记。另外,本人在出境时需要出示海外就业许可证(OEC)。
| 时点 | 2019年末 | 2020年末 | 2021年末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2026年6月末 |
|---|---|---|---|---|---|---|---|---|
| 菲律宾(人) | 14 | 116 | 535 | 2,049 | 3,497 | 4,538 | 5,704 | 6,112 |
中国
中国在全体在留外国人中是人数最多的国籍,2026年6月末为941,031人(入管厅 新闻发布资料)。另一方面,特定技能“介护”只有1,540人。
入管厅的合作备忘录一览(2026年10月26日确认)中没有中国。不过,如前所述,没有合作备忘录的国家的人员也可以接收。介护领域的中国国籍人员中,考试途径为1,224人(约8成),技能实习途径为316人。
| 时点 | 2019年末 | 2020年末 | 2021年末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2026年6月末 |
|---|---|---|---|---|---|---|---|---|
| 中国(人) | - | 92 | 293 | 682 | 1,032 | 1,103 | 1,340 | 1,540 |
柬埔寨
柬埔寨在2026年6月末为434人。人数虽然不多,但每年都在一点点增加。
根据入管厅的页面,柬埔寨国籍人员申请在留资格时,需要提交柬埔寨方面签发的“登记证明书”(自2019年8月5日起)。
| 时点 | 2019年末 | 2020年末 | 2021年末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2026年6月末 |
|---|---|---|---|---|---|---|---|---|
| 柬埔寨(人) | - | 12 | 19 | 182 | 290 | 320 | 402 | 434 |
泰国
泰国在2026年6月末为472人。泰国国籍的特定技能1号在所有领域共有6,983人,其中工业产品制造业(2,250人)、饮食料品制造业(1,900人)、农业(1,243人)这3个领域约占77%。
根据入管厅的页面,在日本的泰国国籍人员完成技能实习2号・3号后变更在留资格为特定技能1号时,需要提交经泰国驻日大使馆劳工事务处认证的雇佣合同。
| 时点 | 2019年末 | 2020年末 | 2021年末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2026年6月末 |
|---|---|---|---|---|---|---|---|---|
| 泰国(人) | - | 4 | 22 | 99 | 237 | 334 | 436 | 472 |
其他国籍
上述8个国家以外国籍的人员,2026年6月末合计3,242人。根据入管厅的第7表,其中斯里兰卡1,666人,印度564人,蒙古422人,孟加拉国326人。
其他国籍的合计,比2024年末的1,601人增加到约2倍。
| 时点 | 2019年末 | 2020年末 | 2021年末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2026年6月末 |
|---|---|---|---|---|---|---|---|---|
| 其他(人) | - | 35 | 172 | 517 | 984 | 1,601 | 2,633 | 3,242 |
总结
特定技能1号“介护”的在留人数,在2026年6月末达到79,884人(速报值)。增加的中心是印度尼西亚和缅甸,尼泊尔也在增长。越南在最近半年减少了。
相对于接收预计人数(126,900人),在留人数在2026年7月末已达到64.2%。调整为146,900人的方案能否经内阁会议决定,将影响今后的接收余地。制定招聘计划时,请确认入管厅的最新公告。
由于有专业性・技术性领域的在留资格“介护”,介护领域不属于特定技能2号的对象。1号的通算在留期间原则上为5年(根据介护福祉士国家考试的结果,有最长可延长1年的措置)。如果希望长期工作,可以通过介护福祉士国家考试,变更为在留资格“介护”。(入管厅“介护领域”、厚生劳动省“介护领域特定技能外国人在留期间的延长”)
各国籍的派遣手续,以及是否需要变更在留资格,会因本人的经历而不同。关于个别的接收,请咨询专业人士。
撰写本文时参考的一次信息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在留外国人数的公布等”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1号在留外国人数 第1表〜第3表(令和8年6月末)”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1号在留外国人数 第1表〜第3表(令和7年12月末)”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在留外国人数的公布(令和4年以前)”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在留外国人数的要点(令和8年6月末)”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使用注意事项”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分领域运用方针的主要记载事项(接收预计人数)”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第15次 有识者会议”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特定技能的双边合作备忘录”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介护领域”
本文为日文原文的翻译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