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在留期间更新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从3个月前开始申请,以及临近期限・特例期间的注意事项

在日本,在留期间更新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从3个月前开始申请,以及临近期限・特例期间的注意事项
  • URLをコピーしました!
审阅:安藤祐樹
认证移民法律专家(行政书士)
我是如月行政书士事务所的代表。
二十多岁时,我曾在多个国家生活,从事农业和旅游等工作,并与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建立了广泛的交流。
通过这些经历,我深刻理解了在异国生活的不易,因此回国后立志支持在日本生活的外国人,选择了成为行政书士这条道路。
目前,我专注于入国管理相关业务。
我是爱知县行政书士协会的注册成员(注册编号:22200630)。

在日本,在留期间更新许可(在留期間の更新許可)的申请,原则上可以在在留期间届满日前3个月起至届满日为止提出。只要在届满日之前申请,即使审查中过了届满日,在结果出来之前(最长为届满日起2个月)也可以继续以现在的在留资格(在留資格)在留。这称为“特例期间”(特例期間)。另一方面,过了届满日之后,就不能再申请更新。

申请的时期和特例期间的思路,不论是工作、留学、家族滞在还是定住者等,与在留资格的种类无关,都是相同的。永住者没有在留期间的更新(永住者在留卡有效期间的更新是另外的手续)。在留期间不满6个月时的申请时期,在正文中说明。本文内容依据2026年10月24日时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入管厅)的说明。各在留资格的材料,以及能否获得许可的判断,在其他文章中说明。

Table of Contents

更新申请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先说结论:在留期间为6个月以上时,可以申请的期间是“届满日前3个月起至届满日为止”。例如在留期间届满日为2027年3月31日的话,从2026年12月底左右起可以申请。对日期的算法拿不准时,请向申请处确认。

在留期间更新的申请时期与特例期间的流程(届满日前3个月→届满日为止→特例期间)
在留期间更新的申请时期与特例期间的流程(届满日前3个月→届满日为止→特例期间)
出处:编辑部制作(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16-3.html)、《什么是特例期间?》(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tokureikikan_00001.html)、《在留申请的在线手续》(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online/onlineshinsei.html)、入管法第20条第6款)

图的左边是开始受理申请的时期,中间是申请的最后一天,右边是审查中过了届满日时的特例期间。

  • 确认届满日的方法:查看在留卡正面的“在留期间届满日”(在留期間満了日)。在留卡的看法整理在下面的文章中。

→ 什么是在留卡?

  • 在留期间不满6个月时:入管厅的手续说明只写了“届满日以前”,没有说明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入管内部的审查要领规定,更新申请从剩余在留期间大约在3个月以内时开始受理;在留期间为3个月以内时,从该在留期间大约过了2分之1时开始受理。例如在留期间为4个月的话,与6个月以上时一样,以届满日前大约3个月起为参考。公开的说明中没有写,所以请尽早向申请处确认。
  • 申请处:管辖住居地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地方入管)。受理时间为平日上午9点~12点和下午1点~4点。不过,入管厅说明有些手续会另行设定星期和时间,请向地方入管或外国人在留综合咨询中心(外国人在留総合インフォメーションセンター)咨询。
  • 可以申请的人:除本人以外,工作单位或学校的职员等获得地方入管认可的人(申请代理人,申請取次者),以及具有代理资格的行政书士・律师(已向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长申报的人)也可以代为申请。由代理人申请时,本人也必须在日本。

→ 申请等代理人证明书的取得方法

获准的在留期间(会是几年)如何决定,本文不涉及。特定技能1号的例子在下面的文章中说明。

→ 特定技能1号的在留期间如何决定?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入境・在留审查要领(入国・在留審査要領)第10编(通过信息公开请求公开的资料))

想在3个月之前申请时:被认可的“特别情况”的例子

原则上是从3个月前开始,但如果有确实不得已的特别情况,也有可能从3个月以上之前开始受理。这种情况下,要事先附上资料,向申请的地方入管咨询。

入管厅列举的例子有以下8种。需要提交的资料也由入管厅列出。

特别情况的例子准备的资料(摘自入管厅的一览)
去海外留学留学处的入学许可书等、可以知道留学期间联系方式・住处的文件、机票的复印件
因业务命令长期海外出差・赴任公司的出差・赴任命令书、日程表、可以知道出差・赴任期间联系方式・住处的文件、机票的复印件(出差时还需酒店的预约确认书)
怀孕中,分娩时期与申请时期重叠母子手册的复印件
回本国分娩医生的诊断书、日程表、可以知道回国期间联系方式・住处的文件、机票的复印件
因治病住院医生的诊断书、住院医院的资料、治疗计划表以及可以知道住院前・出院后住处的资料
预定在本国因治病住院医生的诊断书、住院医院的资料、治疗计划表、可以知道住院前・出院后住处的资料、机票的复印件
家人同时申请写明希望同时申请的理由书
办理外国签证时,需要在日本剩余的在留期间为6个月以上该国签证的资料、写明办理签证目的的理由书、出行日程表、可以知道出行期间联系方式・住处的文件

入管厅表示,除这些资料以外,还可能要求追加资料。另外,“工作忙”“去旅行”等不在例子之中。例子以外的理由能否被提前受理,由申请处判断。

提前申请,在留期间也不容易吃亏

有人担心提前申请的话,新的在留期间的起始日会提前,从而变得不利。要领规定,在届满日之前获得许可并发放在留卡时,新的在留期间从现在的届满日的第二天开始。进入特例期间后获得许可时,则从发放在留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不得已的特别情况的类型及需要提交的说明资料、入境・在留审查要领 第10编(通过信息公开请求公开的资料))

临近期限也来得及吗?届满日当天・休息日・在线申请

届满日当天,在地方入管的窗口也可以申请。不过,届满日当天不能使用在线申请。

  • 届满日当天:在窗口的受理时间内申请。
  • 在线申请:入管厅说明,在留期限的最后一天(届满日当天)不能通过在留申请在线系统申请。在线申请24小时受理,以发送的日期为受理日,所以在前一天之前发送就来得及。不过,入管厅提醒,有时会因维护或访问集中而无法使用。在线申请请留出充裕的时间,期限临近时请到窗口申请(窗口申请)。
  • 届满日为周六、周日・节假日时:入管厅的手续说明中没有写。要领规定,届满日为休息日,并在之后的第一个办公日申请时,作为期间内的申请受理。不过要领也写明,这并不会延长可以在留的期间。在休息日前的办公日之前申请比较稳妥。

材料没有全部备齐而届满日临近时如何处理,在入管厅的公开资料中无法确认。知道来不及时,请尽早向申请处或专业人士咨询。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申请的在线手续》、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在线申请手续的问答》、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提醒】关于在留申请在线系统的访问集中》、入境・在留审查要领 第10编(通过信息公开请求公开的资料))

审查中过了在留期限的话:特例期间(最长2个月)

在届满日之前申请,而到届满日为止结果还没有出来时,可以继续以现在的在留资格在留。期间到以下两者中较早的一个为止。

  1. 结果(许可・不许可)出来时
  2. 从届满日起满2个月之日结束时

这段时间内,可以从事与之前相同的活动。这称为“特例期间”,由入管法第20条第6款(更新依第21条第4款同样处理)规定。申请了在留资格变更的人也一样。

特例期间要注意的事情

  • 只能从事之前的活动:可以继续在现在的工作单位从事业务等。即使正在申请在留资格变更,也不能在变更后的工作单位或业务中就劳。换工作的手续在下面的文章中说明。

→ 特定技能的换工作手续

  • 在留期间为30日以下时不适用:在留期间为30日以下时,不适用特例期间。
  • 2个月不是审查的期限:2个月临近仍未出结果时,请向申请处咨询。

证明正在申请中

在窗口申请后,在留卡背面的“在留期间更新等许可申请栏”(在留期間更新等許可申請欄)中会写明正在申请中。如果正面的在留期间届满日已过,也请查看背面。

在留卡(背面)的样本。红框是“在留期间更新等许可申请栏”(在留期間更新等許可申請欄)
在留卡(背面)的样本。红框是“在留期间更新等许可申请栏”(在留期間更新等許可申請欄)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宣传册「外国人の適正な雇用にご協力ください」(请协助适当雇用外国人)第2页(https://www.moj.go.jp/isa/content/001462230.pdf)。红框由编辑部添加

图片右下方红框的栏,就是填写申请中记载的地方。

在线申请时,在留卡背面不会盖“申请中”的印章。因此,要把“记载有申请受理编号等的受理完成邮件”与在留卡一起随时携带。这封邮件在受理完成的第二天,发送给本人和提出申请的人(使用者)。本人没有邮箱地址、用别人的地址申请时,请特别注意。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什么是特例期间?》、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进行在线申请时证明正在申请中(包括特例期间)》、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e-Gov法令检索))

特例期间中的注意:出境・不许可・超过期限时

特例期间是“等待结果的期间”。出境时,或结果为不许可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特例期间中出境时

可以通过视为再入境许可(みなし再入国許可,出境后1年以内返回的话,无需取得再入境许可即可出境的制度)出境。不过根据入管法,处于特例期间的人的视为再入境许可的有效期间,到特例期间结束(从届满日起满2个月之日)为止。

要领规定,对于希望在特例期间中出境的人,要说明以下事项。

  • 如果不在特例期间内返回,特例期间结束时将失去在留资格
  • 即使再入境,如果没有在申请的地方入管获得许可,也会成为非法滞留

特例期间中的出境,尽量避免比较稳妥。无论如何必须出境时,请在出境前向申请处咨询。

不许可时

在特例期间中被不许可时,要领规定,如果本人希望,会许可变更为准备出境用的在留资格(特定活动),原则上决定30日以下的在留期间。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收到通知后请仔细听取申请处的说明,并向专业人士咨询。

没有在届满日之前申请时

过了届满日,就不能申请更新。如果就这样继续在留,会成为根据入管法属于退去强制和罚则对象的“非法滞留”(不法残留)。发现自己已经超过期限时,请立即向地方入管咨询。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视为再入境许可》、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e-Gov法令检索)、入境・在留审查要领 第10编(通过信息公开请求公开的资料))

按情况划分的速查表

请在下表中确认符合自己的情况。

现在的情况可以做的事依据
离届满日还有4个月还不能申请(有特别情况的话可以咨询)。开始准备材料入管厅 手续说明
离届满日3个月以内可以申请(在留期间为6个月以上时)入管厅 手续说明
今天是届满日窗口可以申请。在线不可入管厅 在线手续
届满日为周六、周日・节假日在休息日前申请比较稳妥审查要领
申请中过了届满日特例期间。可以继续从事与之前相同的活动入管法第20条第6款・第21条第4款
离届满日起2个月临近仍未出结果向申请处咨询入管法第20条第6款
没有申请就过了届满日不能申请更新。立即向地方入管咨询入管厅 手续说明、入管法第24条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什么是特例期间?》、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申请的在线手续》、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e-Gov法令检索))

从3个月前开始的准备,以及到许可为止的流程

以届满日前3个月为参考,开始准备材料。需要的材料因在留资格而不同。居民税的课税证明书・纳税证明书等,在市区町村取得的材料也很多,请尽早确认。各在留资格的材料在各自的文章中说明(例: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 什么是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从申请到许可的流程如下。

  1. 申请:在地方入管的窗口或在线申请。
  2. 审查:入管厅公布的标准处理期间(审查所需期间的参考)为2周~1个月。
  3. 许可的通知:获得许可后,缴纳手续费。窗口申请的手续费根据获准的在留期间为10,000日元~75,000日元(2026年10月1日以后受理的申请)。2026年9月30日之前受理的申请,即使在10月1日以后获得许可,也是修订前的6,000日元。

→ 签证更新・变更的手续费最高75,000日元

  1. 领取新的在留卡:领取写有新的在留期间的在留卡。

→ 什么是在留卡?

人事负责人如果把每位外国员工的在留期间届满日列表管理,并在3个月前通知本人,申请就不容易延误。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常见问题

Q1. 在3个月之前申请的话,不会被受理吗?

原则上是从3个月前开始。如果有留学・长期海外赴任・分娩・住院・家人同时申请等入管厅列举的特别情况,即使在此之前也有可能受理。请事先附上资料向申请处咨询(入管厅《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Q2. 特例期间中也可以工作吗?

与之前相同的业务可以继续。正在申请在留资格变更的人,不能在变更后的工作单位或业务中就劳(入管法第20条第6款、入管厅《什么是特例期间?》)。

不过,技能实习是根据获得认定的技能实习计划进行的活动,所以计划的期间结束后,即使可以凭特例期间继续在留,也不能从事技能实习(工作)。例如在申请变更为下一阶段(技能实习2号)期间第1号的计划结束的情况,技能实习制度运用要领规定,在结果出来之前可以在日本停留,但不能从事技能实习(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厚生劳动省《技能实习制度运用要领》令和8年4月版)。入管的审查要领也规定,超过计划期间的技能实习,包括特例期间中的在内,可能成为资格外活动。

Q3. 特例期间中可以临时回国吗?

可以通过视为再入境许可出境,但必须在从届满日起满2个月之日前返回。不推荐。无论如何必须回国时,请在出境前向申请处咨询(入管厅《视为再入境许可》、入管法第26条之2)。

Q4. 在线申请的话,在留卡上什么都不会写吗?

不会写。请把第二天收到的受理完成邮件与在留卡一起随身携带(入管厅《关于进行在线申请时证明正在申请中(包括特例期间)》)。

Q5. 家人的更新可以同时申请吗?

家人同时申请,属于可以在3个月之前受理的特别情况的例子。要准备希望同时申请的理由书(入管厅《不得已的特别情况的类型及需要提交的说明资料》)。

总结与咨询处

  • 在留期间为6个月以上时,可以在届满日前3个月起至届满日为止申请。
  • 如有特别情况,在3个月之前也可以咨询。
  • 届满日当天不能在线申请,只能在窗口(受理时间内)申请。在线申请要留出余地,在前一天之前发送。
  • 即使审查中过了届满日,在特例期间(最长为届满日起2个月)内也可以从事与之前相同的活动。
  • 特例期间中出境,如果不能在2个月的期限内返回,有可能失去在留资格。
  • 过了届满日之后,就不能申请更新。

关于申请书的写法和手续的问题,可以向管辖住居地的地方入管,或外国人在留综合咨询中心(0570-013904,IP电话・从海外拨打为03-5796-7112)咨询。对自己的情况是否来得及、需要哪些资料拿不准时,请向专业人士咨询。

撰写本文时参考的一次信息

本文为日文原文的翻译版本。

  • URLをコピーしました!
  • URLをコピーしました!

監修者

安藤祐樹のアバター 安藤祐樹 申請取次行政書士

きさらぎ行政書士事務所代表。20代の頃に海外で複数の国を転々としながら農業や観光業などに従事し、多くの外国人と交流する。その経験を通じて、帰国後は日本で生活する外国人の異国での挑戦をサポートしたいと思い、行政書士の道を選ぶ。現在は入管業務を専門分野として活動中。愛知県行政書士会所属(登録番号22200630号)

Table of Cont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