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两者都是以就业为目的的在留资格,但在获得许可的业务内容和所要求的技能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如果判断错误,可能会对招聘计划或职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将对技人国签证和特定技能签证的业务范围进行整理,具体解说两种在留资格制度的差异和共同点。
此外,还将探讨超出业务范围时可能产生的风险,为雇用方和就业方双方提供易于理解的实用要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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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人国签证与特定技能签证的业务范围

另一方面,特定技能签证是针对人手不足严重的特定产业领域,以满足一定技能水准的外国人作为即战力工作为前提而设计的制度。
由于两种制度的根本机制不同,因此获得许可的业务范围也有所差异。
不过,在实际业务中也存在边界难以区分的工作内容,因此我们将对具体内容进行整理并详细解说。
技人国签证的业务内容
技人国签证在留资格所认可的业务主要分为“需要理科文科学术素养的业务”和“需要基于外国文化的思维和感受性的业务”两大类。具体而言,包括企业的营销和事务工作、系统开发,以及口译、笔译、外语教育等工作。
技人国签证的对象业务范围广泛,可以说是一种能够发挥专业性在多样化领域中得到运用的在留资格。
另一方面,由于此资格以高度专业性为前提,因此不被认可从事以简单作业或体力劳动为主的业务。
因此,无法从事未经验者通过短期培训就能掌握的作业,仅限于需要专业知识或技能的业务,这是其重要特征。
特定技能1号的业务内容
截至2025年9月,特定技能1号的业务仅限于人手不足严重的16个产业领域,以需要一定水准以上技能和知识的业务为对象。具体而言,按照护理、餐饮业、建设业等各个领域详细规定了业务内容,要求外国人发挥通过考试等方式证明的能力,作为即战力进行工作。
主要业务是各领域的现场作业,但作为相关业务,也可以承担指导其他员工等管理性角色。
不过,由于不被认可仅从事相关业务,因此需要以现场作业为中心开展业务。
特定技能2号的业务内容
特定技能2号在留资格设立于包括建设和造船等在内的11个领域,以需要熟练技能的业务为对象。为了获得这一在留资格,原则上需要具备一定期间以上的实务经验,不仅要从事现场作业,还需要承担员工指导和作业工程管理等负责任的角色。
因此,与特定技能1号相比,要求更高水平的技能和经验,也被认可长期就业。
业务范围是否存在重叠部分?

另一方面,在实际现场中存在两种制度的业务内容相近的情况,有时会出现边界难以区分的状况。
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具体的代表性事例,解说在哪些场面下业务内容可能出现重叠。
1. 酒店前台业务等客户管理
在酒店前台进行的客户信息管理和预约应对等业务,技人国签证和特定技能签证两种在留资格都有可能适用。特别是发挥外语能力的客户应对,有时可作为技人国签证的业务获得认可,同时也是住宿领域特定技能签证所包含的业务。
不过,技人国签证不被认可从事整理床铺和餐厅接待等前台以外的面向住宿客人的业务。
此外,在特定技能“住宿”领域,要求从事住宿设施中的多样化业务,因此无论是1号还是2号,都不被认可在整个在留期间内仅从事前台业务的工作方式。
2. 员工职业指导等业务
对员工进行职业指导被认为是技人国签证和特定技能签证双方都可能涵盖的业务之一。例如,在餐饮业中以员工职业发展为目的进行教育和建议时,有时可能包含在需要高度专业性的技人国签证业务范围内,同时也可能适用于特定技能“餐饮”的管理业务。
不过,技人国签证认可的是与人才培养和管理相关的业务,无法从事烹饪和接待等店铺运营作业。
另一方面,特定技能签证要求在餐厅等实际提供服务的现场就业,因此不伴随烹饪和接待的总部工作人员等角色,无论是1号还是2号都不被认可。
超出业务范围会构成非法就业吗?

在此,我们将对非法就业类型中的“非专职资格外活动”和“专职资格外活动”进行整理,并解说两者的差异。
部分超出构成非专职资格外活动
即使仅从在留资格认可的活动中稍微偏离,也构成非法就业,但这种情况很可能被判定为“非专职资格外活动”。例如,持技人国签证就业的外国人在从事本来的专业业务的同时,每天负责约1小时清扫业务的情况,可能被视为非专职资格外活动。
同样,获得特定技能“餐饮业”许可的外国人,在一定期间内作为总部工作人员从事餐饮店管理业务的情况,也会被认为未在获得许可的范围内就业,有可能构成非专职资格外活动。
非专职资格外活动虽然不会立即成为强制遣返的对象,但在更新时的审查中不被许可的风险很高,可能对持续在留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需要充分注意。
专职从事可能面临强制遣返
明显专职从事许可范围外就业活动的情况下,会被视为“专职资格外活动”,可能面临驱逐出境处分(强制遣返)。例如,持技人国签证在留的外国人不从事本来获得许可的业务,而是整天从事现场作业等工作的情况,很可能构成专职资格外活动罪。
同样,持有特定技能签证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如果长期从事与获得许可的领域无关的业务等,也可能被视为专职资格外活动,成为强制驱逐的对象。
总结
本文对技人国签证和特定技能签证的业务范围差异进行了整理,并结合具体事例解说了两者的制度设计和可能重叠的情况。此外,还就超出业务范围时的风险,涉及非专职资格外活动和强制驱逐的可能性进行了说明,解释了应当掌握的注意要点。
对于雇用外国人的经营者和希望在日本就职的外国人来说,对制度理解不足会带来巨大风险。
建议正确整理哪种在留资格可以从事哪些业务,如有不安,应在确认出入国管理厅信息的基础上,咨询专家后再推进招聘或职业选择。
监修者评论
技人国签证和特定技能签证认可的业务范围虽然存在部分重叠的可能性,但凭感觉进行判断是非常困难的。在实际需要判定边界线的情况下,最安全的方法是在申请在留资格变更或更新时提交的理由书等文件中准确且具体地记载业务内容,并在以该内容获得许可后再从事相关工作。
文章制作中参考的一次信息
制作本文时参考的一次信息如下:e-GOV法令检索: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
(网址:https://laws.e-gov.go.jp/law/326CO0000000319)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网址: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status/gijinkoku.html)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1号各领域的工作内容(Job Description)
(网址: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ssw/10_00179.html)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2号各领域的工作内容(Job Description)
(网址: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ssw/10_00180.html)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运用要领
(网址: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ssw/nyuukokukanri07_00201.html)
本文为日文原文的翻译版本。